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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落花流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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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生活就是一个周二接着又一个周二</description>
	<lastBuildDate>Sat, 16 Aug 2008 21:06:40 +0000</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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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侧脸</title>
		<description>“向左侧”，“向右侧”，摄影师在打着手势，朋友忽然来了一句：原来Lulu也只有一个侧面好看!哦，这还有区别？回到家，我对着镜子仔细观察我的左右侧脸，但因人本身脖子灵活度的局限，总也看不到全貌，但大致能觉出我的左侧脸是月亮，右侧脸是太阳。没有谁的侧脸是一模一样的吧？

正脸一般能看出一个人的表象，而侧脸则能看出内心。所谓的“相由心生”嘛，所以我始终放在找人第一标准的就是：“看得顺眼。”看不顺眼的多半是气场不和。

其实懂得看面相的人应该知道侧脸可以看出一个人的生活状态，比如：“半园型的人能够细听旁人的倾诉，个性明朗；直线型的人富有常识性，这种人不但有圆满的人际关系，生活也很安定；新月型的人对事物的反应虽然很敏感，但行动却显得较为消极。”

但就如月亮的背面是黑色的，人也一样。所以我这样貌似善良的，在听到某女生为了挽救和我朋友的爱情而在他家割腕时，能很冷酷地扔出一句：“你跟她说，有本事你跳楼或者上吊，别在你家割腕。”那不纯粹就是吓唬人么？割腕的成功率太低了，何况还是跑到对方家里割。

想到这些，只是因为看到某个人写的：“能看见的也只是一个侧面，爱上谁的侧脸，把最假的一面展现给对方。”

给个茱莉亚·罗伯茨的侧脸（来自 timeriver's flic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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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做花瓶就好</title>
		<description>杨沛宜小朋友的“长得不够漂亮”，现在被全世界人民所知。而“长得漂亮”的林妙可同学没准也很委屈呢：我不就是被导演选中当花瓶了么？我不就是被另一导演选中去演戏了么？我怎么也被认为潜规则了呢？

替唱事件发生后，我一点儿也不惊奇，看着刘欢唱歌的那样我就说：“这是假唱吧？”土摩托在一旁用美国人的思维说道：“他们不敢。”有啥不敢的，那不就是假唱么？朗朗那不就是假弹么？

我不知道是否要去考证一下奥运会其他开幕式都是怎样“操作”的。但是我很清楚地明白，这件事情给21世纪初出生的小朋友们一个强烈的信号：“长得漂亮就好，做花瓶就好，其他无所谓。”

所以我大力提倡企业家们从此发展整容事业，向棒子国靠拢，等全中国的女人都长得一个模子里出来，那就意味着成功，没准那个模子还是长大了的林妙可同学呢。

细细推算一下，那将是多么大的产业？高价的整容项目，一般水平以下的可能2亿人的市场，绝对是一个新兴产业啊。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donglu.org/2008/08/808.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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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人人都需要土摩托</title>
		<description>我建议在观赏奥运比赛期间，大家把最大的电视搬到土摩托家，将行军床支起来，把他家变成一个单身宿舍大联盟。为啥呢？因为人人都需要一个土摩托。

今晚在百威俱乐部观看开幕式，由衷地感受到身边有一个体育爱好者是多么的重要。没有土摩托在现场，恐怕我也不会那么认真地看开幕式，直到圣火点燃，也不会在204个国家的代表队出场时那么聚精会神地盯住屏幕。

因为在我大脑进行疯狂搜索眼前熟悉的运动员人名儿时，土摩托已经第一时间报出他的名字以及光辉业绩；在那些个土摩托去过的国家队出场时土摩托会给你讲述这个国家最吸引他的是什么，他会以饱满的热情给每一个去过的国家鼓掌致敬；他还在碰到加州帅哥的时候，顺便秀一下自己的肌肉，“我们加州人是有锻炼传统的，你看我们两胳膊”。

就在我努力抵制百威啤酒的诱惑，喝可乐快到水饱的时候，土摩托说：“那个是刘易斯的妹妹吧？”我转过去瞅了那个黑人美女一眼，没感觉，扭头还是紧盯大屏幕，寻找各国的体育成绩优秀的美女们。土摩托又说：“那真的是刘易斯的妹妹吧？”恰逢工作人员送上美式曲奇，土摩托得到肯定答案：“那是刘易斯的妹妹，刘易斯也在。”高中逃课看刘易斯比赛的土摩托激动不已，拍到了刘易斯的靓照。

而我，对着眼前其他那些看着很眼熟，但是想不起来名字的美国退役运动员们暗自神伤，要是俺能记起他们的丰功伟业多好，可以去套套瓷，没准就能写点文字换银子呢。

可以相见，有土摩托在场的电视屏幕前，或者是比赛现场，肯定都是激情澎湃，并有不输于黄健翔的解说，以及详细的规则讲解，和立场鲜明的欢呼声和嘘声。所以，让我们去占领土摩托的家！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donglu.org/2008/08/804.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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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番茄炒蛋五星拖鞋-鸟巢风格</title>
		<description>今日我去买拖鞋时，眼前一亮，居然还有和奥运出场礼服如此搭的拖鞋啊，当即买下，要与时俱进嘛。我建议恒源祥定制一批，这样类crocs的鞋，强调舒适、自由的概念，比皮鞋更适合出场呢。

请看如下图片，地面是新华社宿舍楼的楼梯间，还残存着为了奥运工程，将铁窗改造成铝合金窗之后粉刷的点点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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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donglu.org/2008/07/794.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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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一个人过也好</title>
		<description>听着Declan Galbraith的"Love of My Life"，不禁想说说“一个人过”这回事。

上个礼拜我偶遇了大学室友HB。两个人很兴奋地像上学时那样买了瓜子在锦江饭店里重演午夜夜话，因为“我记得上学时每逢周末你都会买瓜子回来嗑”，她说，我也很高兴地向她展示我的瓜子牙。为了那三包瓜子，我们在唐山的华润超市排了半个小时的队，看来唐山人民在8点饭后没啥活动，全跑超市溜食来了。

HB同学寻寻觅觅了10多年，这次终于要落听了。她深刻批判了我“一个人过挺好的”这种论调，称这是危险的，应当摒弃的。其实，对于内心强大的人来说，一个人过好过两个人。我有好几次失败的恋爱，基本上都不超过半年，有些甚至在相处2个月后就夭折了。

究其原因，也许真的是康总经常挤兑我的：“空长了一副江南小女子的外表，内心比老爷们还要粗糙。”但我又是敏感的。我很讨厌别人骗我，比这个还要讨厌的是“没有足够的智商把我骗住”。所以，在这种矛盾的人格中，有其他人生存空间的可能几乎为零。

曾经我很不习惯周围姐妹们都有男友，而我没有。我记得大学里每逢周末，一些北京的孩子就回家了，有男友的出去会男友了，我一个人被交代“好好看家”，于是买来瓜子嗑着看电视看书。印象最深的是某个周日，宿舍空无一人，我从HB那里借了《闪灵》，从下午开始看，看完天已经暗了，一份从内心深处传来的恐惧不停地敲打我，于是我只好到操场上去跑步。

不可思议的是，我那会完全是一个每日定点运动的乖孩子，和如今宅在家直到腐烂的我相比，简直就是判若两人。宿舍是晚上11点熄灯，操场也是11点关门，我就在10点去跑步，虽然操场上会坐着一对对，或男女，或男男，或女女，但是黑幕的好处就是这时候谁也不认识你了。跑完坐在看台上发会儿呆，回宿舍睡觉。

然而昨天下午我就去打了两个小时的羽毛球，还被迫将中午喝的药和吃的饭全吐出来了。大约是最近吃的中药对肠胃不好，本来胃的消化功能就在退化，还被周大侠和土摩托溜了个半死，步伐和动作完全都变了形，越来越跑不到位，顿觉胃中一股混浊之气上浮，赶忙跑到卫生间，在泛起的中药味中将胃里的东西吐了个一干二净，立马就轻松了。不思悔改的我将所有罪责全部赖到中药上，晚上愤愤然地出去喝小酒去了，全然不顾医生说的忌冷、辣、酒。

言归正传。昨日打完球后歇了会儿就到了7点半，坐上久违的121——这趟车是上学时坐得最多的，也是迄今为止我在北京坐得最多的车次，到了阜城门，想到康总晚上和崔姐姐有约，便独自跑到品奇去解决晚饭。接待生狐疑地确认了一下我是否一个人。要了三文鱼西兰花奶油汤，什锦味道的馅派，还有七喜。等上菜的过程中，看到一个气质干净得如陈坤的男人坐到临窗的位子。

忽而就想起了年初某次去吃铁板烧自助。隔壁坐了一个帅哥，独自在吃铁板烧，我们是呼啦啦9口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问他：“你怎么一个人来吃？”他说：“我习惯了，经常这样。”非常想要一个他的电话，对勇于一个人出门吃饭的人我向来都是持崇敬的态度。诚如我的朋友韩磊，一个人吃饭也要挑上好的饭馆，点上三两个菜，开心又舒服。这种境界我从不曾奢望会达到。

但我慢慢地开始享受这份孤单。收到康总短讯，她的约会黄了，于是又多点了两样。一个人很认真地吃，很认真地给他们的菜品提意见，很认真地在他们的意见单上写了300字的意见书，甚至我还想建议他们印一些精美的意见卡给顾客用——作为这家品奇开张以来的第一批客户，我始终对它抱有好感并希望它的食物质量不会下滑最后面临倒闭。从前在这片战场上的是罗杰斯，打它消失之后，我只能一遍遍地回忆在那里度过的美好时光。

HB说如果我始终抱有“一个人过挺好”的思想，那很可能到30岁大限的时候就真的嫁不出去了。“我觉得嫁不出去也蛮好。”我跟她解释了为什么我一个人的生活那么自如。按虚岁来算，我在外婆家待到了9岁，后来在父母身边待了9年，现在来到北京也已9年了。我快忘了和亲人相处的感觉，虽然我妈始终坚持称我现在住的地方叫“宿舍”。我的至亲们都是很平和的人，没有大喜大悲恨激烈的感情。所以我也尽量避免。

而我早在童年时候，就习惯了一个人生活。对于外婆家，对于父母家，对于北京，我从来都没有一个真的家的那种感情，就好像一个寄宿小孩，只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周围环境的变化不甚在意。这样的人内心世界会丰富，所以会敏感，但不会表达。我觉得这样也蛮好的。我不伤害别人，也尽量避免被别人所伤。我活着是顺从自己的内心。

球后闲聊的时候，有朋友说到身边人去了三次灾区，回来后不久在办公室里上吊自杀了，还有朋友说到在某城市的闹市有一男子爬上电线杆，在路灯上上吊了。我的第一反应居然是：真好，选择了这种没有痛苦的死法。对于他们来说，这未尝不是最好的选择。我一直深信人死了之后，会以另外的方式继续存活于这个世界。所以生和死没太大的区别。

而一个人，还是两个人，也没区别，就看你选择怎样的生活方式。无论何种都值得尊重。所以我接受很多别人接受不了的观点和事物，比如恐怖片。

这篇blog是坐在品奇里想到的，但老实说，写完我的心情非常的不好。我们这些被别人视为怪物的孩子，有着一颗超级敏感和自由的心，在很多的时候，我们要求的东西别人远远无法做到，自己也无法做到，所以我们不得不一次次地承认自己的失败。刘若英有一张专辑叫《我的失败与伟大》，我很喜欢这个名字。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donglu.org/2008/07/772.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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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how的故事</title>
		<description>这里不是讲那个hello ,chow被翻译成你好中国狗的故事，让我们更八卦一点，从2、30年代上海滩说起。

什么是大师？凡是能开宗立派的就是大师。这个意义上周信芳在1928年已经开创了麒派，成了名副其实的大师。可在当时的名门看来，他仍旧是个戏子。不过门第差别从来挡不住年轻人荷尔蒙的冲动，18岁的裘丽琳在看戏时爱上了“麒麟童”，多方劝阻无效，终于一个红佛夜奔，一个停妻再娶。

裘丽琳是当时社交圈的名媛，有1/4的苏格兰血统。她私奔，和周信芳生了三个孩子后终于穿上婚纱正式补办了婚礼。这是闲话，闲话不提，主要说他们的第2个儿子周英华。

13岁周英华Michael Chow在1952年被周信芳送到英国学习，成了小有名气的建筑设计师。但后来，周英华在欧美被人叫做Mr. Chow，这个尊称则是因为他在60年代开立的高档中餐厅名字就叫Mr. Chow。Mr. Chow在英国获得成功后，把店开到了美国。他在贝弗利山庄开设的Mr. Chow成了好莱坞巨星的经常聚会的地方，而在纽约开设的第3家餐厅，座上客则是安迪-沃霍、吉斯-哈林、巴思奎因等等一票艺术大师。

而Chow的婚姻也同样传奇，他的第二任妻子，Tina Chow，周天娜，是日本影星和美籍德裔驻日占领军的混血，后来成了名模。Tina本是周英华前妻Grace Coddington的好友。Grace也是英国70年代名模，和周英华离婚后仍保持朋友关系，并把Tina介绍给周做女友。

Tina 结婚后随了夫姓，周天娜，她以美貌惊人著称。用亦舒的话讲：“数年前在半岛大堂见到周天娜，惊艳惊到下巴要跌下来，灵魂好不容易归窍，拍拍胸口说：幸亏咱们有林青霞。”

能让师太发出如此溢美之词的女性，就照片来看，东方面孔配合西方凸凹有致的身材，虽然美丽，但并不是那种花瓶型的。她日常只爱黑发淡妆，白T黑裤。能让人如此惊艳，应该更多的是她的气质。还是亦舒说的：“这个女子最美的地方，乃是对自己的美，一点信心都没有，这份性格上的特色，使她神情永远带一份迷茫渴望，眼睛象在恒久地等待某一个人某一件事，到底是谁呢，连女性都想知道。”亦舒以她为原型写了《圆舞》，当然了，我不看亦舒，哪位知道情节请跟帖。

周天娜最让人难忘的应该是她悲剧性的去世。她认识了好莱坞老帅哥李察吉尔，并为此和周英华离婚。但花心的李察吉尔却又和辛迪克劳馥走到一起，并在1991年结婚。周天娜郁郁寡欢中去了巴黎。据说在那里她和一个时尚圈双性恋男子有短暂交往，回美国后检查出有艾滋。1992年去世，年仅41岁。

这个官方说法让人感觉有点可疑。因为周天娜混迹的纽约艺术圈子，艾滋并不是一个新鲜事情。她的朋友吉斯-哈林、巴思奎因都死于艾滋。安迪-沃霍也有众多艾滋朋友，要不是他后来中枪，很可能也逃不过这个结果。而领周天娜进入时尚界的Antonio Lopex，也在80年代死于艾滋。

但我看到“TINA最令人非议的自然是她的私生活, 她是史上第一个坦承自己因混乱复杂的性关系染上爱滋病的女子”还是要说，她不是这么说的，她说的很伤感。

“我一生都没有乱交，对感情认真，和我有过关系的男人也就这几个，却是这样的结局。”

尽管怀疑，我决定还是相信她的话。最后我们说说她的女儿，China Chow。

China Chow，周佳纳，最近因为和基努里维斯的绯闻而频频出境。两人在法国南部半裸游泳的照片被广为传播。周佳纳也当过模特，很小的时候就曾被《Vogue》杂志评为“最佳穿着新生代人物”之一。尽管叫china，其实她有1/8英国、1/4日本、1/4德国、3/8的中国血统。而基努-里维斯则出生在贝鲁特，有1/4中国，1/4夏威夷，1/2英国血统。这样的组合堪称“完美”。出身名门，又是京剧世家，又足够混血，所以，她现在是康总的最爱，尽管我觉得她比她的母亲还是逊色不少。

思考题：写的时候就发现网上已经很多人写了。被大家这样写来写去，你说这是世家呢，还是八卦世家呢？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donglu.org/2008/07/760.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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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霸道</title>
		<description>在出行安排上太霸道了，最后朋友受不了了，愤愤不平地说：“为什么不是我说了算，都是你说了算？”因为我霸道。我特想自恋地说声：你能看到我这么霸道是你的福气。但是我没敢，怕被打。我的饭局实际上已经排到下下周了，因为每次别人问我哪天有空，我都说：“下周。”而后下周的时候，回答还是：“下周。”唯恐找不到借口不去。这个就是社交恐惧症。

作为我的朋友，如果能一个月见到我一次，哇哦，那是相当高的比例了。我最最好的高中同学，同在北京，我也就是一年见他一次，电话次数不会超过10。我的大学同学，基本都没有联系，除非是偶遇，比如前几日在一次采访活动中，就见到了海波同学，算了算，都三年没见了吧……

前几日遇到玄学大师，描述未来老公：“你和他会因工作忙碌很少见面……”等等类似的话，我的回答让大家大跌眼镜，我拍着手说：“没关系没关系，这样最好了。”——看，我还是很恐惧长时间和一个人待在一起的。哦，你拿康总来驳斥我啊？基本上早上康总出门的时候我还没有醒，晚上康总回来的时候我和可能还没有回来，而后我双目圆瞪时康总在会周公。

我知道某些人看到这篇可能会打将上门来，因为我还欠**、***各自一顿饭哈。不如某天你们也硬起心肠，霸道地占用我的时间好了，也好将我从这无边的社交恐惧症中解救出来。

现在你明白了为何我在SNS网站中看到有人问我“你是做什么工作的”时的无奈了吧？明明我为了省事儿，将职业和单位都填写得很清楚，要是这么个搭讪法我都要理的话，我那社交恐惧应该早就没影儿了吧？HH同学说：“我对朋友的朋友不感兴趣，所以我不用SNS。”Y同学说那些我想认识的人都不去SNS网站，该认识的线下也都认识了，为何我还要去SNS网站呢？何况，SNS网站又都那么地霸道，无照片非真人不活跃的恨不得立马清除出局。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donglu.org/2008/07/758.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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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巧克力</title>
		<description>收到一坨LD寄来的巧克力。超级兴奋，因为我最爱吃巧克力。



打开来看，古典的样式嘛。



再打开。原来是镜子哈。



感谢LD！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donglu.org/2008/07/757.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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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不想说话</title>
		<description>有那种职业就是与人交流，但生活中却很少说话，不爱跟人交流的么？pansy说：“我们都是这样熬过来的。”我也是。变得越来越不爱跟人交流思想，特别是说话，真的开口说话，而不是在键盘上敲来敲去的。在msn上或者gtalk上和朋友一对一地敲字说话，我也觉得累，不知道要说什么，该说什么，有时候打个哈哈就那么过去了。

所以我才会用twitter。那里是我碎碎念的最好地方。听到某句很搞笑的话，在电视里看到某个很搞的场景，听了某首好听的歌，看了某场好看的电影，甚至累了怒了生气了开心了……都可以用一句话来宣讲一下，于是在twitter上唠叨一句，就觉得足以。因为想知道我近况的朋友，自然也会去看它，不想看的朋友就没必要去关心，我也犯不着在msn上问人家说：“hello,在忙吗？听我一句唠叨？”

我忘了从何时开始懒得跟人交流这个交流那个，倒倒自己的苦水，说说自己的困扰。有人说写blog会暴露自己的隐私，所以他们选择不写。但那又有什么关系？有谁会真正在自己的blog上写自己的隐私么？比如自己有婚外情，比如自己爱上了有夫之妇，比如自己经常搞一夜情，比如曾放纵过自己吸毒……没有人会那么写的吧？就算是骂人，还都很含蓄地不会点出被骂的人名呢。

湖南卫视最近在狂引进韩剧，比如《新进社员》，比如《神秘男女》，都是2005年就在韩国电视台放过的。“听”电视剧的时候，我想起了很多的事情。大约在很久以前，我还是愿意把自己的隐私告诉一些亲近的朋友，然后或被骂也好，或被鼓励也好，都还觉得蛮轻松。越来越不爱说的原因大约是这种安全感消失了，你对某个人说的话，总会被转述给另一个人，由此会产生一系列的后果，那些我这个怕麻烦的人不想见到的后果。

所以说阿，每个人都需要一个树洞。有时候我想，我这么健忘的人还是有福气的，比如某件很生气的事情，可能在两个小时之后，两天之后，两个礼拜之后就会彻底忘掉了。有人批评我说“你那是回避矛盾”。因为懒嘛，就回避掉了，很多问题解决是根本没有办法的，反而忘记了更好。当时间慢慢磨平了这些记忆，也许它们会跑上自己的脸，变成额头的道道细纹，眼角的条条细纹，嘴角的那些笑纹，从镜子里看到的就是曾经沧海，至于海里的成分是什么，就不必计较了。

其实我这个人以前很爱说话的。但现在有时候在朋友面前说着说着，就会埋怨自己，我说那些干嘛？我说这些有什么用？我干嘛要跟他说阿？……等等。再加上我有时嘴损，不小心就会得罪人，慢慢地我也就不说了。我在做什么，我生活怎样，我工作怎样……在大家都买房买车、结婚生子、最低也是和男友美满的情况下，有什么值得说的？以后这样的问题都不要问我，问这些你还不如问我哪里有好吃的饭馆，最近有什么电影比较好。

前日特意去了趟万通，买了两个CD盒回来，整理自己的DVD和VCD，扔掉了很多盘。那些光盘扔了也可惜，还很污染环境，于是暂时用12张盘做了4个杯垫，很简单，双面胶粘啊粘的就做好了，其他的收在盒子里，想着下次还可以做点别的什么。联想到前阵某天夜里睡不着，就将上学时用的两张格子床单，手工缝成了一个方形的小毯子，以后可能会有更多的时间被用在这样细致的活儿上，缝着缝着，夜里脆弱小心灵的那点烦躁不安和复杂心绪就不见了。

为了不忘事，我买了一个30*45的白板回家，记下要做的事情。晚上有位叫Bobby的朋友在Msn上问我：“我记得几年前刚认识你的时候，你是单身，现在呢？in love吗？”一句话问得似乎岁月回流，仿佛一切都没有改变，我还是那个相信明天会更好的小丫头，可惜现在不觉得了。

——————关于订阅的分割线———————————

说一下RSS的问题，用google reader订阅我blog的朋友可能看到我的RSS输出都是问号，解决的方法是：删掉订阅，再重新订阅一次就好了：）麻烦了一点，对不住大家了，最近blog修改得太多，往后基本上不会动了，动一次太费事，bug不断，折腾不起了。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donglu.org/2008/07/756.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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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2/3箱的货单</title>
		<description>昨顶着35度的大热天拉了kenny去吃麻辣诱惑，本来想去吃久违的泡椒鸭血，但是鸭血入味不足，变得乌突突的一团平凡的微辣，还硬得让人发指。最 后上的那一小碗鸡丝凉面算是给我挽回了足够的面子，这是kenny上学时偷偷从北航那里骑自行车到西单特意去吃的那种味道，算算有十几二十年了？

满 头白发的kenny虽没有看上去的那么老，但资历已经老得足让我再崇敬上三五年。每次和他聊天都深受教育，他说：“记者写深度有两种做得好的，一种是记录 者，一种是评论者，我希望你是后面那种。要做到后面那种，你就要能和采访对象站在同一个平台上对话。因为你没有在公司管理的实际经验，那么就得借别人的经 验，这些在书里根本看不到，你怎么知道GE、西门子公司的人怎么考虑问题？所以你要去读MBA，和各公司的人一起分析同一个问题，马上就能知道他们公司的 境况，他们的思维方式，包括他们花钱的标准。”

昨天他给我讲了一个小故事。96年他从酒店业退出去做物流，进入某跨国物流公司，第一天的实 习，他的任务是坐在很大的brother打自己前敲货单。其他公司是可以有三个误点，这家公司的货单标准是一个错都不能有。他从早上9点敲到晚上10点，一张合格的货单都没有敲出来。他 的头在旁边写东西，每听到卡擦擦的撕纸的声音就会稍微往右侧一下目，到了晚上，头儿已经不往右侧脑袋，而是改往左侧兼偷乐了。那时候每张货单的成本是 200RMB，一箱的货单他用了2/3，最后他实在不好意思撕纸了，虽然按规定是要撕毁的，偷偷地放在自己的包里。

晚上回家，他想，糟了， 头儿是不是要开除我了，毕竟1万块左右的成本被他浪费掉了，这可能是有史以来成本最高的一张货单了。于是拿出自己的飞鸽打字机，又敲了10个小时。到第二 天早上他已经能连续打出10几份合格的货单了。这天之后，几乎公司所有的货单都由他来打，慢慢地他已经可以一心二用，即便跟人说话也不出一个错。过了几 年，他进入了公司的总裁俱乐部，唯一的亚洲人。他回头再打电话给当时的头儿，那是个日本人，他说：“第二天我真想跟HR的人说开除你算了。”可是日本人有 个传统：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什么错都能犯，因为在实习，但不可以因犯错开除他们。

他给我讲这个故事，不是要跟我宣讲这个规定多么地人道，而是告诉我：成功的人往往是愿意做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就好比执着地打出一份完美的货单。当时他在这家公司的工资是每月800元。然而他在酒店行业，每天的饭补是160元，工资是5000元。爱折腾，他说自己，在一个行业做到顶了就想跑出去做别的，物流公司之后，他又自己开了广告公司，“我已经学会了干一行爱一行，没有特别喜欢的行业，对我来说都一样。”不知道为何，现在的我们都那么喜欢挑挑拣拣……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donglu.org/2008/07/755.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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