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花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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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就是一个周二接着又一个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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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Jul 08 番茄炒蛋五星拖鞋-鸟巢风格

今日我去买拖鞋时,眼前一亮,居然还有和奥运出场礼服如此搭的拖鞋啊,当即买下,要与时俱进嘛。我建议恒源祥定制一批,这样类crocs的鞋,强调舒适、自由的概念,比皮鞋更适合出场呢。

请看如下图片,地面是新华社宿舍楼的楼梯间,还残存着为了奥运工程,将铁窗改造成铝合金窗之后粉刷的点点白星。

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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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Jul 08 一个人过也好

听着Declan Galbraith的”Love of My Life”,不禁想说说“一个人过”这回事。

上个礼拜我偶遇了大学室友HB。两个人很兴奋地像上学时那样买了瓜子在锦江饭店里重演午夜夜话,因为“我记得上学时每逢周末你都会买瓜子回来嗑”,她说,我也很高兴地向她展示我的瓜子牙。为了那三包瓜子,我们在唐山的华润超市排了半个小时的队,看来唐山人民在8点饭后没啥活动,全跑超市溜食来了。

HB同学寻寻觅觅了10多年,这次终于要落听了。她深刻批判了我“一个人过挺好的”这种论调,称这是危险的,应当摒弃的。其实,对于内心强大的人来说,一个人过好过两个人。我有好几次失败的恋爱,基本上都不超过半年,有些甚至在相处2个月后就夭折了。

究其原因,也许真的是康总经常挤兑我的:“空长了一副江南小女子的外表,内心比老爷们还要粗糙。”但我又是敏感的。我很讨厌别人骗我,比这个还要讨厌的是“没有足够的智商把我骗住”。所以,在这种矛盾的人格中,有其他人生存空间的可能几乎为零。

曾经我很不习惯周围姐妹们都有男友,而我没有。我记得大学里每逢周末,一些北京的孩子就回家了,有男友的出去会男友了,我一个人被交代“好好看家”,于是买来瓜子嗑着看电视看书。印象最深的是某个周日,宿舍空无一人,我从HB那里借了《闪灵》,从下午开始看,看完天已经暗了,一份从内心深处传来的恐惧不停地敲打我,于是我只好到操场上去跑步。

不可思议的是,我那会完全是一个每日定点运动的乖孩子,和如今宅在家直到腐烂的我相比,简直就是判若两人。宿舍是晚上11点熄灯,操场也是11点关门,我就在10点去跑步,虽然操场上会坐着一对对,或男女,或男男,或女女,但是黑幕的好处就是这时候谁也不认识你了。跑完坐在看台上发会儿呆,回宿舍睡觉。

然而昨天下午我就去打了两个小时的羽毛球,还被迫将中午喝的药和吃的饭全吐出来了。大约是最近吃的中药对肠胃不好,本来胃的消化功能就在退化,还被周大侠和土摩托溜了个半死,步伐和动作完全都变了形,越来越跑不到位,顿觉胃中一股混浊之气上浮,赶忙跑到卫生间,在泛起的中药味中将胃里的东西吐了个一干二净,立马就轻松了。不思悔改的我将所有罪责全部赖到中药上,晚上愤愤然地出去喝小酒去了,全然不顾医生说的忌冷、辣、酒。

言归正传。昨日打完球后歇了会儿就到了7点半,坐上久违的121——这趟车是上学时坐得最多的,也是迄今为止我在北京坐得最多的车次,到了阜城门,想到康总晚上和崔姐姐有约,便独自跑到品奇去解决晚饭。接待生狐疑地确认了一下我是否一个人。要了三文鱼西兰花奶油汤,什锦味道的馅派,还有七喜。等上菜的过程中,看到一个气质干净得如陈坤的男人坐到临窗的位子。

忽而就想起了年初某次去吃铁板烧自助。隔壁坐了一个帅哥,独自在吃铁板烧,我们是呼啦啦9口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问他:“你怎么一个人来吃?”他说:“我习惯了,经常这样。”非常想要一个他的电话,对勇于一个人出门吃饭的人我向来都是持崇敬的态度。诚如我的朋友韩磊,一个人吃饭也要挑上好的饭馆,点上三两个菜,开心又舒服。这种境界我从不曾奢望会达到。

但我慢慢地开始享受这份孤单。收到康总短讯,她的约会黄了,于是又多点了两样。一个人很认真地吃,很认真地给他们的菜品提意见,很认真地在他们的意见单上写了300字的意见书,甚至我还想建议他们印一些精美的意见卡给顾客用——作为这家品奇开张以来的第一批客户,我始终对它抱有好感并希望它的食物质量不会下滑最后面临倒闭。从前在这片战场上的是罗杰斯,打它消失之后,我只能一遍遍地回忆在那里度过的美好时光。

HB说如果我始终抱有“一个人过挺好”的思想,那很可能到30岁大限的时候就真的嫁不出去了。“我觉得嫁不出去也蛮好。”我跟她解释了为什么我一个人的生活那么自如。按虚岁来算,我在外婆家待到了9岁,后来在父母身边待了9年,现在来到北京也已9年了。我快忘了和亲人相处的感觉,虽然我妈始终坚持称我现在住的地方叫“宿舍”。我的至亲们都是很平和的人,没有大喜大悲恨激烈的感情。所以我也尽量避免。

而我早在童年时候,就习惯了一个人生活。对于外婆家,对于父母家,对于北京,我从来都没有一个真的家的那种感情,就好像一个寄宿小孩,只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周围环境的变化不甚在意。这样的人内心世界会丰富,所以会敏感,但不会表达。我觉得这样也蛮好的。我不伤害别人,也尽量避免被别人所伤。我活着是顺从自己的内心。

球后闲聊的时候,有朋友说到身边人去了三次灾区,回来后不久在办公室里上吊自杀了,还有朋友说到在某城市的闹市有一男子爬上电线杆,在路灯上上吊了。我的第一反应居然是:真好,选择了这种没有痛苦的死法。对于他们来说,这未尝不是最好的选择。我一直深信人死了之后,会以另外的方式继续存活于这个世界。所以生和死没太大的区别。

而一个人,还是两个人,也没区别,就看你选择怎样的生活方式。无论何种都值得尊重。所以我接受很多别人接受不了的观点和事物,比如恐怖片。

这篇blog是坐在品奇里想到的,但老实说,写完我的心情非常的不好。我们这些被别人视为怪物的孩子,有着一颗超级敏感和自由的心,在很多的时候,我们要求的东西别人远远无法做到,自己也无法做到,所以我们不得不一次次地承认自己的失败。刘若英有一张专辑叫《我的失败与伟大》,我很喜欢这个名字。


17 Jul 08 chow的故事

这里不是讲那个hello ,chow被翻译成你好中国狗的故事,让我们更八卦一点,从2、30年代上海滩说起。

什么是大师?凡是能开宗立派的就是大师。这个意义上周信芳在1928年已经开创了麒派,成了名副其实的大师。可在当时的名门看来,他仍旧是个戏子。不过门第差别从来挡不住年轻人荷尔蒙的冲动,18岁的裘丽琳在看戏时爱上了“麒麟童”,多方劝阻无效,终于一个红佛夜奔,一个停妻再娶。

裘丽琳是当时社交圈的名媛,有1/4的苏格兰血统。她私奔,和周信芳生了三个孩子后终于穿上婚纱正式补办了婚礼。这是闲话,闲话不提,主要说他们的第2个儿子周英华。

13岁周英华Michael Chow在1952年被周信芳送到英国学习,成了小有名气的建筑设计师。但后来,周英华在欧美被人叫做Mr. Chow,这个尊称则是因为他在60年代开立的高档中餐厅名字就叫Mr. Chow。Mr. Chow在英国获得成功后,把店开到了美国。他在贝弗利山庄开设的Mr. Chow成了好莱坞巨星的经常聚会的地方,而在纽约开设的第3家餐厅,座上客则是安迪-沃霍、吉斯-哈林、巴思奎因等等一票艺术大师。

而Chow的婚姻也同样传奇,他的第二任妻子,Tina Chow,周天娜,是日本影星和美籍德裔驻日占领军的混血,后来成了名模。Tina本是周英华前妻Grace Coddington的好友。Grace也是英国70年代名模,和周英华离婚后仍保持朋友关系,并把Tina介绍给周做女友。

Tina 结婚后随了夫姓,周天娜,她以美貌惊人著称。用亦舒的话讲:“数年前在半岛大堂见到周天娜,惊艳惊到下巴要跌下来,灵魂好不容易归窍,拍拍胸口说:幸亏咱们有林青霞。”

能让师太发出如此溢美之词的女性,就照片来看,东方面孔配合西方凸凹有致的身材,虽然美丽,但并不是那种花瓶型的。她日常只爱黑发淡妆,白T黑裤。能让人如此惊艳,应该更多的是她的气质。还是亦舒说的:“这个女子最美的地方,乃是对自己的美,一点信心都没有,这份性格上的特色,使她神情永远带一份迷茫渴望,眼睛象在恒久地等待某一个人某一件事,到底是谁呢,连女性都想知道。”亦舒以她为原型写了《圆舞》,当然了,我不看亦舒,哪位知道情节请跟帖。

周天娜最让人难忘的应该是她悲剧性的去世。她认识了好莱坞老帅哥李察吉尔,并为此和周英华离婚。但花心的李察吉尔却又和辛迪克劳馥走到一起,并在1991年结婚。周天娜郁郁寡欢中去了巴黎。据说在那里她和一个时尚圈双性恋男子有短暂交往,回美国后检查出有艾滋。1992年去世,年仅41岁。

这个官方说法让人感觉有点可疑。因为周天娜混迹的纽约艺术圈子,艾滋并不是一个新鲜事情。她的朋友吉斯-哈林、巴思奎因都死于艾滋。安迪-沃霍也有众多艾滋朋友,要不是他后来中枪,很可能也逃不过这个结果。而领周天娜进入时尚界的Antonio Lopex,也在80年代死于艾滋。

但我看到“TINA最令人非议的自然是她的私生活, 她是史上第一个坦承自己因混乱复杂的性关系染上爱滋病的女子”还是要说,她不是这么说的,她说的很伤感。

“我一生都没有乱交,对感情认真,和我有过关系的男人也就这几个,却是这样的结局。”

尽管怀疑,我决定还是相信她的话。最后我们说说她的女儿,China Chow。

China Chow,周佳纳,最近因为和基努里维斯的绯闻而频频出境。两人在法国南部半裸游泳的照片被广为传播。周佳纳也当过模特,很小的时候就曾被《Vogue》杂志评为“最佳穿着新生代人物”之一。尽管叫china,其实她有1/8英国、1/4日本、1/4德国、3/8的中国血统。而基努-里维斯则出生在贝鲁特,有1/4中国,1/4夏威夷,1/2英国血统。这样的组合堪称“完美”。出身名门,又是京剧世家,又足够混血,所以,她现在是康总的最爱,尽管我觉得她比她的母亲还是逊色不少。

思考题:写的时候就发现网上已经很多人写了。被大家这样写来写去,你说这是世家呢,还是八卦世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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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Jul 08 霸道

在出行安排上太霸道了,最后朋友受不了了,愤愤不平地说:“为什么不是我说了算,都是你说了算?”因为我霸道。我特想自恋地说声:你能看到我这么霸道是你的福气。但是我没敢,怕被打。我的饭局实际上已经排到下下周了,因为每次别人问我哪天有空,我都说:“下周。”而后下周的时候,回答还是:“下周。”唯恐找不到借口不去。这个就是社交恐惧症。

作为我的朋友,如果能一个月见到我一次,哇哦,那是相当高的比例了。我最最好的高中同学,同在北京,我也就是一年见他一次,电话次数不会超过10。我的大学同学,基本都没有联系,除非是偶遇,比如前几日在一次采访活动中,就见到了海波同学,算了算,都三年没见了吧……

前几日遇到玄学大师,描述未来老公:“你和他会因工作忙碌很少见面……”等等类似的话,我的回答让大家大跌眼镜,我拍着手说:“没关系没关系,这样最好了。”——看,我还是很恐惧长时间和一个人待在一起的。哦,你拿康总来驳斥我啊?基本上早上康总出门的时候我还没有醒,晚上康总回来的时候我和可能还没有回来,而后我双目圆瞪时康总在会周公。

我知道某些人看到这篇可能会打将上门来,因为我还欠**、***各自一顿饭哈。不如某天你们也硬起心肠,霸道地占用我的时间好了,也好将我从这无边的社交恐惧症中解救出来。

现在你明白了为何我在SNS网站中看到有人问我“你是做什么工作的”时的无奈了吧?明明我为了省事儿,将职业和单位都填写得很清楚,要是这么个搭讪法我都要理的话,我那社交恐惧应该早就没影儿了吧?HH同学说:“我对朋友的朋友不感兴趣,所以我不用SNS。”Y同学说那些我想认识的人都不去SNS网站,该认识的线下也都认识了,为何我还要去SNS网站呢?何况,SNS网站又都那么地霸道,无照片非真人不活跃的恨不得立马清除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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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Jul 08 巧克力

收到一坨LD寄来的巧克力。超级兴奋,因为我最爱吃巧克力。

巧克力01

打开来看,古典的样式嘛。

巧克力02

再打开。原来是镜子哈。

巧克力03

感谢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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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Jul 08 不想说话

有那种职业就是与人交流,但生活中却很少说话,不爱跟人交流的么?pansy说:“我们都是这样熬过来的。”我也是。变得越来越不爱跟人交流思想,特别是说话,真的开口说话,而不是在键盘上敲来敲去的。在msn上或者gtalk上和朋友一对一地敲字说话,我也觉得累,不知道要说什么,该说什么,有时候打个哈哈就那么过去了。

所以我才会用twitter。那里是我碎碎念的最好地方。听到某句很搞笑的话,在电视里看到某个很搞的场景,听了某首好听的歌,看了某场好看的电影,甚至累了怒了生气了开心了……都可以用一句话来宣讲一下,于是在twitter上唠叨一句,就觉得足以。因为想知道我近况的朋友,自然也会去看它,不想看的朋友就没必要去关心,我也犯不着在msn上问人家说:“hello,在忙吗?听我一句唠叨?”

我忘了从何时开始懒得跟人交流这个交流那个,倒倒自己的苦水,说说自己的困扰。有人说写blog会暴露自己的隐私,所以他们选择不写。但那又有什么关系?有谁会真正在自己的blog上写自己的隐私么?比如自己有婚外情,比如自己爱上了有夫之妇,比如自己经常搞一夜情,比如曾放纵过自己吸毒……没有人会那么写的吧?就算是骂人,还都很含蓄地不会点出被骂的人名呢。

湖南卫视最近在狂引进韩剧,比如《新进社员》,比如《神秘男女》,都是2005年就在韩国电视台放过的。“听”电视剧的时候,我想起了很多的事情。大约在很久以前,我还是愿意把自己的隐私告诉一些亲近的朋友,然后或被骂也好,或被鼓励也好,都还觉得蛮轻松。越来越不爱说的原因大约是这种安全感消失了,你对某个人说的话,总会被转述给另一个人,由此会产生一系列的后果,那些我这个怕麻烦的人不想见到的后果。

所以说阿,每个人都需要一个树洞。有时候我想,我这么健忘的人还是有福气的,比如某件很生气的事情,可能在两个小时之后,两天之后,两个礼拜之后就会彻底忘掉了。有人批评我说“你那是回避矛盾”。因为懒嘛,就回避掉了,很多问题解决是根本没有办法的,反而忘记了更好。当时间慢慢磨平了这些记忆,也许它们会跑上自己的脸,变成额头的道道细纹,眼角的条条细纹,嘴角的那些笑纹,从镜子里看到的就是曾经沧海,至于海里的成分是什么,就不必计较了。

其实我这个人以前很爱说话的。但现在有时候在朋友面前说着说着,就会埋怨自己,我说那些干嘛?我说这些有什么用?我干嘛要跟他说阿?……等等。再加上我有时嘴损,不小心就会得罪人,慢慢地我也就不说了。我在做什么,我生活怎样,我工作怎样……在大家都买房买车、结婚生子、最低也是和男友美满的情况下,有什么值得说的?以后这样的问题都不要问我,问这些你还不如问我哪里有好吃的饭馆,最近有什么电影比较好。

前日特意去了趟万通,买了两个CD盒回来,整理自己的DVD和VCD,扔掉了很多盘。那些光盘扔了也可惜,还很污染环境,于是暂时用12张盘做了4个杯垫,很简单,双面胶粘啊粘的就做好了,其他的收在盒子里,想着下次还可以做点别的什么。联想到前阵某天夜里睡不着,就将上学时用的两张格子床单,手工缝成了一个方形的小毯子,以后可能会有更多的时间被用在这样细致的活儿上,缝着缝着,夜里脆弱小心灵的那点烦躁不安和复杂心绪就不见了。

为了不忘事,我买了一个30*45的白板回家,记下要做的事情。晚上有位叫Bobby的朋友在Msn上问我:“我记得几年前刚认识你的时候,你是单身,现在呢?in love吗?”一句话问得似乎岁月回流,仿佛一切都没有改变,我还是那个相信明天会更好的小丫头,可惜现在不觉得了。

——————关于订阅的分割线———————————

说一下RSS的问题,用google reader订阅我blog的朋友可能看到我的RSS输出都是问号,解决的方法是:删掉订阅,再重新订阅一次就好了:)麻烦了一点,对不住大家了,最近blog修改得太多,往后基本上不会动了,动一次太费事,bug不断,折腾不起了。


04 Jul 08 2/3箱的货单

昨顶着35度的大热天拉了kenny去吃麻辣诱惑,本来想去吃久违的泡椒鸭血,但是鸭血入味不足,变得乌突突的一团平凡的微辣,还硬得让人发指。最 后上的那一小碗鸡丝凉面算是给我挽回了足够的面子,这是kenny上学时偷偷从北航那里骑自行车到西单特意去吃的那种味道,算算有十几二十年了?

满 头白发的kenny虽没有看上去的那么老,但资历已经老得足让我再崇敬上三五年。每次和他聊天都深受教育,他说:“记者写深度有两种做得好的,一种是记录 者,一种是评论者,我希望你是后面那种。要做到后面那种,你就要能和采访对象站在同一个平台上对话。因为你没有在公司管理的实际经验,那么就得借别人的经 验,这些在书里根本看不到,你怎么知道GE、西门子公司的人怎么考虑问题?所以你要去读MBA,和各公司的人一起分析同一个问题,马上就能知道他们公司的 境况,他们的思维方式,包括他们花钱的标准。”

昨天他给我讲了一个小故事。96年他从酒店业退出去做物流,进入某跨国物流公司,第一天的实 习,他的任务是坐在很大的brother打自己前敲货单。其他公司是可以有三个误点,这家公司的货单标准是一个错都不能有。他从早上9点敲到晚上10点,一张合格的货单都没有敲出来。他 的头在旁边写东西,每听到卡擦擦的撕纸的声音就会稍微往右侧一下目,到了晚上,头儿已经不往右侧脑袋,而是改往左侧兼偷乐了。那时候每张货单的成本是 200RMB,一箱的货单他用了2/3,最后他实在不好意思撕纸了,虽然按规定是要撕毁的,偷偷地放在自己的包里。

晚上回家,他想,糟了, 头儿是不是要开除我了,毕竟1万块左右的成本被他浪费掉了,这可能是有史以来成本最高的一张货单了。于是拿出自己的飞鸽打字机,又敲了10个小时。到第二 天早上他已经能连续打出10几份合格的货单了。这天之后,几乎公司所有的货单都由他来打,慢慢地他已经可以一心二用,即便跟人说话也不出一个错。过了几 年,他进入了公司的总裁俱乐部,唯一的亚洲人。他回头再打电话给当时的头儿,那是个日本人,他说:“第二天我真想跟HR的人说开除你算了。”可是日本人有 个传统: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什么错都能犯,因为在实习,但不可以因犯错开除他们。

他给我讲这个故事,不是要跟我宣讲这个规定多么地人道,而是告诉我:成功的人往往是愿意做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就好比执着地打出一份完美的货单。当时他在这家公司的工资是每月800元。然而他在酒店行业,每天的饭补是160元,工资是5000元。爱折腾,他说自己,在一个行业做到顶了就想跑出去做别的,物流公司之后,他又自己开了广告公司,“我已经学会了干一行爱一行,没有特别喜欢的行业,对我来说都一样。”不知道为何,现在的我们都那么喜欢挑挑拣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