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者

我是一个婚礼策划者,住在一个二线城市。看见她的时候我正在一家叫”城市花园”的咖啡厅,试图说服一对新人在婚礼中加入送哨子的环节,就是《奋斗》中向南向杨晓芸求婚的哨子,凭借这个抄袭来的创意,我从上个月的20日至今,连续10多天都有生意,每日忙乎得要死。她穿了件绿色的上衣,茂盛得像颗青菜,我很想这么形容她。她要了杯蓝山咖啡,却不喝,而是将糖一点点一点点加了进入,搅拌再搅拌,直到那杯蓝山变成了杯糖水,她才罢休,结帐走人。我似乎看见她掉了两颗泪。我叫她”小青”。

我是一个会计师,天平座,25岁。研究生毕业后,我去了德勤工作,在我向往的那条路上不停地奔波,看似独立骄傲的我有很深的担忧,我怕找不到爱我的人。看见她的时候,我正在和高中同学去北京的火车上,对她说“我想做个快乐幸福的小女人”。她那天穿了件白色的外套,蓝色仔裤,白色帆布鞋子,因为下雨裤脚全湿了。她只背着一个黑色的旅行包,短短的学生头,看着比我还小。把行李委托下铺的男生放在行李架上,她就爬上了中铺,不知道在写些什么,直到熄灯她只买了瓶矿泉水。

我是一个居士,对,就是你们所说的没出家的和尚。有一天的下午,3、4点钟的样子,我在大街上看到一个姑娘,她穿着一件半袖的白色衬衫, 外加一条灰色的阔腿休闲裤,那样的打扮应该是初秋吧。我师从一位大师学习玄学,偶尔也以“摸骨”一说骗骗姑娘们,说来也奇了,这么简单的骗术都有人上当,甘心脱了衣服给我摸。遇见她的时候,我细细看了她的面相,决定讹她点银子吃饭。听到我要给她看面相,她请我去路边的梅园吃奶酪,4.5一杯的,“梅园最便宜,也是最好的一种”。我说她才学过人,但一辈子为情所困。她皱了皱眉头。我说我可以给你解困的。她拒绝了,而后就走了。

我是一个调酒师,22岁,在一个很吵闹的充斥着老外的酒吧工作,我热爱这份工作,看到喜欢的人,我会送他们真正的酒,而不是兑了很多水的垃圾。她来过我们这里8次,我印象很深,因为每次她都会点3份mojito,把它们喝光,然后就摇摇晃晃地走了。她不知道,每次我都会给她放双倍的Rum酒。她似乎戴着假发,很长,长及腰,穿着一身黑色,就耳朵上晃着的那对白色母贝耳环最闪亮,牡丹形状。最后那次,她和一个男人一起来的,那是初冬,11月。听他们的对话,他们是刚在飞机上认识的,也是那天,我才知道,她每次来这里,都是因为出差。他叫她“Emily”,我想,那是她的英文名吧。

我是一个图书策划编辑,26岁,刚刚研究生毕业,我喜欢书,我也不排斥被称为“文艺女青年”,再加上男友决意在这里发展,我便进了一家出版社,说实话,我还没有出过一本满意的书,卖得更多,是社里的要求,但我想做点更人文的内容。那是一个晴天,难得的北京的好天气,蓝天白云。初夏吧。她穿着一件白色棉布连衣裙,脸上挂着恬恬的笑。我的同事介绍了她,说她写了点东西,很像我要找的东西。那不是现下流行的穿越小说,也不是生活类抒情散文,那是一本人物笔记,记录了10年来她观察到的人,很有趣。我再次看了她一眼,她眼睛里藏着什么,有点雾蒙蒙的感觉。她点了一杯美式,没有放糖,也没有加奶。

我是一个咖啡师,18岁。高中毕业后我便不想再读书,我极其迫切地要从父母的手里挣脱出来,于是我决定去工作,让自己经济独立,唯有这样,我才能摆脱他们。我其实并不知道自己想要干什么,但店长说我有做咖啡的天赋,第一次做拿铁的拉花,就能做出一片美丽的叶子。于是我很高兴地每天早晨10点准时跑到店门前等他。“你爱上店长了。”小炜说。不,没有,她不了解我。小炜是我们的常客。在丁香花开的时候,她第一次出现在我们店里,每次都只要一杯美式,店长会亲自给她做。“她很挑剔。”他说。

有人说我是富二代,不知道饱饥。我刚从南美旅行回来,我是在她的生日爬梯上看到她的。朋友临时拽我去的。其实我知道他有意撮合我们,他说,那是他妹妹,认识10多年的妹妹。他结婚了,离婚了,又有了女儿。而她,始终孤傲地独自一个人生活,她从不曾在他面前哭诉半点的不幸福,每次见到她,她都是乐呵呵的,一副天真的童相,似乎岁月那把刀并没有在她身上留下记号。她的长发,也留了有10年,在她短发的那两年,他不曾见到她,她躲起来了。她化着紫色的魅惑眼影,朋友硬要给她装扮,她本穿了一条黑色小礼服,现在却被换成了日本少女的校服。临走,她送我们到门口,我盯着她的眼睛,对她说了句:“你真美。”她眼睛里有点什么在闪动。

我是作者为了结局而安排出场的。我是一个清洁工,在这个城市最高的一座大厦,在顶层每日清扫那些衣着光鲜的人扔下的垃圾,并见识他们醉了之后的另一面,他们背着老婆和别的女人的约会,他们在商务和私人场合的两张嘴脸。她就这么撞进了我的视野,她大概喝了6杯Mojito,一杯接着一杯,但是表情却是愉悦的,并非借酒浇愁,于是我特别关注她。我还不曾见到满脸笑容一个人来喝酒的姑娘。她喝完了,然后在桌上放了一张纸,就去露台了。

那张纸上写着:我们这么努力,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世界改变我们。再见。2012年12月20日

(这篇放在lulu的草稿夹中足有两年,作者再也不能忍受它的不完结,于是生硬地给剧终啦。)

西藏行记(2)

高原反应,在我看来,从来都是心理作用。5960米时,桑桑本不知道有那么高,司机一再跟我们说,最高的山已经翻过了。后来得知有那么高时,桑桑马上就开始觉得缺氧。

拉巴后来给我讲了个典故。说在拉萨认识很多司机是专门去机场接政府人员的,但他们经常忘记带氧气枕头,于是就用充轮胎的设备给那枕头充气,等领导说不舒服的时候,就把枕头给他们,他们吸着凉丝丝的空气,总会感慨:“这下舒服多了。”

在高原反应的时候,给个安慰剂也就足够了。这就好像失眠的病人,医生总会给一些维生素充作安眠药一样,是安慰剂。

土摩托对“身体越好的人在高原反应越严重”产生了质疑,我也有此质疑。按通俗的说法,那我应该是此行中身体最不好的人,因为我独一人没有吸过氧气。但是我在林芝爬了一下午的山,还在最前面那拨到了山顶,并无任何不良反应,又怎么解释呢?

这次出行,我将红景天都扔在了家中。

Y总说,你可以去怕珠穆朗玛峰了。下次有机会我要去试试。我肯定不会是在珠峰大本营就被抬下去的那拨。<

说到珠峰,感谢小马桶盖,在珠峰专门花了175米,弄了4张盖了戳的明信片给我,涕零。

糊涂的旅程 D4

(D4-日内瓦至因特拉肯)

8点半,被生物钟叫起来,我在马桶上沉思了一下,发现我的生物钟和谢尔顿一致了。决定收拾东西出门,却发现,根本不知道从哪里下手,坐几点的火车,去哪里?只是脑子里有一个很糊涂的概念:黄金列车,因为所有人都告诉我要去坐黄金列车。

只能又打开电脑,买了一个小时的上网时间,开始查列车时刻表,发现11点有一趟车经过Montreux,在那里可以换黄金列车,于是在将这几天需要用的衣物塞进背包后,我将其余的物品全部扔到箱子里,准备在火车站寄放。

前两天在穷游网上晃悠的时候,我看到驴友说火车站只能寄放一天的行李。于是10点20到了火车站买了swiss pass后,我四处找工作人员,却没有找到一个能听懂英语的。这是法语区阿,我又和在巴黎一样迷茫了。

在巴黎,好歹还有康康阿,好歹康康的70多句法语还是很管用的,日常生活没问题。而我现在只会说康康教的“你好”,“谢谢”,“买单”,其他的就再不会了,昨晚学的“你今天晚上有空么?”也因为太长记不太清了。

在自动售票机那里,有两个工作人员正在放硬币,年轻的那个听不懂我在说什么,但是年老的那位懂英语,他对我说也可以存三天的行李,并帮我换了硬币。我此时已经筋疲力尽了,于是只能横下一条心,就把箱子塞进去,而后开始研究列车时刻表。

很显然,我已经错过了11点的车。现在是11点40分。在11点45分有一班车去洛桑。去洛桑再说吧,即便错了,在那个小镇待着也不错。我心想。但很顺利的在洛桑就换到了去Montreux的车。于是现在,我就坐在Golden pass上啦。我们这辆车是全景车,落地玻璃。左边坐着一对情侣,女孩是从北京来的。

在日内瓦火车站,我也碰到了一对夫妇,他们也在发愁行李箱怎么办,他们想先托运到苏黎世去,但是后来发现日期不匹配,于是决定把他们的箱子也存在火车站,但是好在他们只用存一天的时间。

北京来的女孩说:“你一个人出来的吗?你真勇敢。”我摇摇头,无奈的说:“我被晃点了。”一个人旅行,除了寂寞点,其他都还好吧。我安慰自己说。 “一个人旅行是防止老年痴呆的好方法。”康康曾经说。因为一个人旅行,需要自己解决所有的问题阿,所以,脑子就得不停的高速转动。还没有习惯一个人旅行的我在日内瓦火车站还晕头转向,但现在坐在黄金列车里,我的心情好多啦,似乎也从容起来。

在Montreux站台上,有两位从美国来旅行的老太太,发愁怎么能买到一瓶饮料,没有搞定,找我帮忙,我弄了半天也没有搞定。“或许不是我们太笨,而是这个机器根本就坏了。”老太太安慰我说。我又四处开始找人帮忙,看谁会说英语。我还没找到人,列车就来了。老太太和我不是一个路线,她怕我错过这班车,还帮我把着门,好感动哇。

火车开了。 (2009年10月2日13:45)

鲈鱼堪脍,季鹰归未?(4月3日的梦)

这应该属于早上的梦,因为我挣扎着醒来看了下表,是凌晨四点三刻。

醒来之前,我在一家旧书店。

昏黄的灯光摇晃着,三面墙上都堆着书,房间的中央还有一排书架,10来平米的房子,典型的旧书店的模样。我问老板,那熟络就如同我认识了他许久,经常来这里挑书,实质上我不过是第一次来,被别人牵来。

“有机器猫的第一部最后一集么?”我这么问。梦里的理由很充足,似乎是最近电视台重播机器猫,我忽然发现我的漫画书中缺少了第一部的最后一集和第二部的第一集。

老板很快地抽出一本,簇新的。我惊诧又有点欣喜地问:“这么新,最近是很多人来问么?”

老板还没有回答,就听牵我来的那个人问我:“《西安分矿场》好看么?”我没看过,就照实说了。他说西安那里的矿场发生过一桩著名的惨案,想来着应该是记录此桩惨案的。

灯光继续摇晃,摇晃着,我就醒了。

梦的开始,是这个人在跟我聊天,聊的是什么我都忘记了,只记得我靠在一个美人塌上,他倚着一个案站着,我就很舒服地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

这在一个亭上,准确地说是在一大片巨大水域中,人工筑成的一个小岛。白天的时候我们到达这里,我还跟同行的一位讲:“这里,怎么那么熟悉啊?”我记得有一次我们乘坐古老的游船,走过类似的地方,绕过好几个这样的小岛,周围却又是巨石林立,逼人很紧。

被嘲笑:“上次我们来的就是这里,被他买下,改造成了私宅。”哦,这样啊。我嘀咕着自己的愚笨,按下好奇。

画面忽然切换到另一个场景。他的妻子在内室中走来走去,很焦躁,然后像下定了决心似的开始往外走。那内室中全都是深红色的老家具。

瞬时,她走到了这个亭子,两眼红肿,用一种压抑的愤怒语气问他道:“你怎么又深夜不归?”他手里握着橘子,继续吃,好似她不存在。问话没有得到回音让她更愤怒,又不好发作,只能又怏怏地离去。

“你娶了这么个美人,就是为着折磨她的?”我有点不解。他笑笑,说:“她自己折磨自己,并且折磨我。”

……

画面又切到另一个场景。

我和他在无人的小巷中走着,青石板路上只能听得到脚步声。他很兴奋地打电话到某处,打着打着,他忽而转身对我说:“笑了笑了,你笑了。”并自言自语对方肯定以为他疯了,正胡言乱语。笑了么?我在笑么?但听了之后我真的开始笑了。

又走了百十米,发现我们的目标却是一个面馆,热气腾腾,牌匾上写着三个大字“魚湯麵”,伙计们正熟练地从池中捞起三条鲈鱼,不知做何用。“等你吃到就知道了。”他一边对我这么说,一边问伙计,“怎么还没有好么?”伙计称面还未好,让我们稍等一下。

整条路都是黑漆漆的,除了这家面馆,就是对面的一家破破的店,一眼望去,有很多旧书。“我们去那家书店看看。”拉了他就走过去。

进店的时候,我被门上一条细长的镜子晃到了眼睛,于是停下来看了看自己。卷曲的长发,右边戴了朵小花,因为走路的缘故,已经开始往下坠,快坠到发尾了,而我穿着的,竟是前朝的衣服,仿佛《橘子红了》里周迅的衣着。

附:关于“鱼汤面”(得知鱼汤面是盐城美食之后,我囧了很久,因为,我的确不知道有这回事~)

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县的鱼汤面,已有近200年历史,相传是一位被赶出皇宫的御膳厨师所制,1942年鱼汤面在巴拿巴博览会上展出,深受赞赏。以活鲫鱼、鳝鱼骨、熟猪油等反复熬制成汤,呈乳白色,与刀切细面制成,汤汁浓厚醇香,细面柔韧滑爽。

鱼汤面

过节与生日的怨念

每逢过节我就很低落。总能想起各种各样不愉快的过往。人负我,我负人,永不停止。有时我总在想,倘若生命此刻嘎然而止了,会否有人检查我的电脑,并说:啊,这个稿刚写了一半…会想,那些人又都是怎样在我的葬礼上小声议论我的,又有几人在多年后还记得地球上曾经有这么一个人?

据说人类想要儿女的缘起就是这种将自己一部分留在世上的念想,因为有了后代所以才有人会记得他们,以另一种方式存在。这样说来,现代人比古代人要勇敢许多,敢直面“离开”这回事,不再依赖后代思念自己。

每年的生日我都会很愤愤然:干嘛要被生下来呢?

我依稀能够想象我出生时候的情景。在那条大河边上,就那么一户人家,红砖砌成的房子,某天早上凌晨,天微微亮,一个年轻的漂亮的梳着两条黑油油麻花辫的女人,开始向自己的丈夫唤疼,他急忙去庄上找接生婆,因为来不及送医院了。顺产,是女儿,男人微微皱了皱眉,但发现她眉眼间跟自己的母亲很像,眉头又舒展开了。男人9岁时便失去母亲,父亲又在前一年因病去世,这个小女儿的降临或多或少给这个家带来了欢欣。

他差了自己的弟弟,走上几里路,去女人的父母家告知自己的岳父岳母这个消息。岳父岳母家同样也在一条河边,不同的是,这个宅子来得更大更完整,且是青砖砌成。老人很开心,因为这是他们的第一个外孙女,老大家是两个儿子,一个10岁,一个7岁,已经非常调皮。“这个姑娘想必会很乖很讨人怜爱吧?”于是赶紧准备红鸡蛋,要分给乡邻。

小小的屋里挤了很多人,小姑娘第一次有了被围观的感觉,随着年岁的增长,这种围观渐渐频繁,成为挥之不去的阴影,也许到了化为尘埃的那天也不能停止。人啊,总在围观中出生,又在围观中死去。

小女孩渐渐长大了,她调皮、粗野,上树捉蝉、下河摸鱼、田里抓蛙……,跟在两个哥哥的后面,她变得和男孩子没有分别,但越发长得像她的祖母了,“啊,一模一样”姑奶奶们悄悄地互相使着眼色,低语着。而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祖父祖母为何样,只是似乎还记得看过的一张祖父的照片,冷得让人发颤。“不干我事,管他什么模样呢。”从小她就学会了逃避对自己不利的事物。因着外祖父祖母的祝福和呵护,虽然性格硬得跟石头一样,模样也不漂亮,但看着还算舒心。多年以后,两位在美国的朋友回国,见了她,对她身边的男人说:“她长得不漂亮,但是在我们那里叫做‘怜人’,看着就想怜惜一下。”“风马牛不相及嘛。”她想,显然怜惜我的都是女人,20多年来都是如此,男人们都认为我足够硬,不需要怜惜。

她离开了家。虽然这不是她理想中的学校,但是她理想中的城市。这个城市粗犷、包容,适合她的心性。“我终于不再被亲戚们围观了。”她想,在一个没有熟人的城市真好。离开熟悉的环境熟悉的人,她越发助长自己的性格,好的更好,坏的更坏。她在这个城市待了下来,她没来由地开心和自在,有时干点坏事也在得意 ,“哈,没人认识我”。

待的年头多了,城市里认识的人越来越多,她却开始孤独。从前她最怕过节,这个亲戚那个亲戚,这个地方那个地方,都得去串串,她懒,她恨不得每日都躲在家中睡大觉,晒太阳,自己做简单的饭菜,也不愿跑到亲戚家去吃山珍海味。她至今只记住了母亲的哥哥、妹妹应该叫什么,再远的亲戚,她看着面熟但叫不出他们的名字和称谓,只是点点头笑一笑就跑开了,“她很认生啊。”有人说。她笑笑,4岁以前就在亲戚的围观中尽情表现的她爱上了一个人的世界。现在她也怕过节,每逢过节就特想哭,没缘由的。

今年的生日完全是一个意外,有个朋友在北京置了一个院子,她那天去看了,很舒服,就想爬在院子的树下睡大觉,于是便开了个玩笑:“把你的院子借给我一天吧,我开party。”朋友应了,她说:“算你送我的生日礼物吧。”后来她都忘了这事,朋友却还记得,问她何时用。她想了想,这样的话,很久没见的朋友就聚下吧。那天有两个人的祝福来得意外。那天junyu老师送的nici的小鹿公仔也颇让她意外。更意外的是,她发现那天的心情居然是一年来最低沉的,就好像有个小人躲在心脏的一个黑暗角落,缩着肩膀低着头蜷着坐在地上,一遍遍地问:“为什么要活着?”

过了两天,LHC强子对撞机的启动,着实让她小兴奋了一下,如果一个月后的对撞能产生一个可长大的黑洞,如果地球因这次对撞消失了。哇,我要做什么呢?有朋友问了她这个同样的问题。我要做什么呢?我不会像他们一样,把自己的亲人集在一起,号称多陪他们一会。有人围观的死亡是令人恐惧的,独自死去才比较干净吧?我要一个人去看看这地球上的美丽,然后独自在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死去。

何处不黄冈中学(3)

忽然想多说说CP同学。该同学自军训时就开始欺负我,您知道我现在为什么死活不肯唱歌么?就是那时候被他给打击的。那会的我还挺活泼好动的,加上被分配了职务,集体活动的时候也不得不扯开嗓子唱那么一两首歌,但是每次唱完都能发现他鄙夷的眼神,捎带还会说两句,比如“真难听”、“五音不全”这样的话。所以,现在我就变成了真正的五音不全,如果那时候不是CP同学打击我,我可能还有补救的机会,毕竟,溜溜的11年过去了,我一直没敢在音乐上培养一下自己。

还是这个CP同学。大学居然还是我的校友,不过比我低一届,我怀疑他是高一的时候欺负我没够,所以都大学了还非跑到北京来欺负我。幸好幸好,他在东校区,我在西校区,碰面的机会不是很多,我也经常不在校园里晃悠,所以他的拳头也够不着。不过,当时我在学校任红十字会会长,可多可多脏活累活了,每次我要找人帮忙,就会把他提溜过来。CP人好,对当时非常蛮横不讲理的我也没有拳脚相加过,这点让我非常感动。

再说这个CP同学。两个月前吧,忽然接到他的电话,其实从学校里出来后,就没怎么见到他,一会儿听说他在这里,一会听说他在那里,也没个准信,这次好了,确定了他跑到外研社去了,听到这里我心里哇凉哇凉的——我的那么写英语书啊,好贵的。早说嘛,早说嘛,我肯定溜达到西北三环去看你,真的,即便我现在那么地不爱动弹,为了书我还是愿意跑的。后来就发生了让我心更哇凉哇凉的事。

“你现在什么发型?”
“长发啊。”
“长发?你什么时候留的长发啊?”
“啊,我一直都是长发啊。”
“我怎么只记得你短发时候的样子?”

天啊,我短发的话,那就是我还在读大三上半学期,也就是说从大三下半学期开始,我和CP同学就没有见过面?还是说他的记忆还停留在高中那会呢?果然,你看我就是了解他。

“我还记得你高中的时候,留个短发,穿这迷彩服,在校园里晃来晃去的。”

对嘛,就知道对假小子时候的我印象深刻,唉,不过那会是我人生中皮肤最好的时候啊,来了北京就完全变了模样了,脸越来越糙了,鼻子上的黑头总也去不掉,头发跟黑彻底说再见了,栗色,栗色,现在已经是完全的栗色了。很多人还跟我说短发了去挑染一下比较好看,染什么呀?本身就是栗色的嘛。

嗯,那会长得像巩俐,因为那时候巩俐很火。后来我上大学以后就改像章子怡了,因为那时候章子怡变成了“谋女郎”。我同时还像过山口百惠的眼睛,这个要在我不困的时候,我一犯困就变成双眼皮,怎么都不像日本人(还说,前几天又被指我像日本人,康总我现在可以确定,十一那会在大连,那些卖衣服的阿姨们是在说我像日本人了……)。我还像过谁?秦海璐。还有张韶涵。

张韶涵的典故是这样的。某天,杜然同学看到我说:“我觉得你特像一个人,唱歌的。”我还挺兴奋,连忙问:“谁啊?”他说:“还是我讨厌的一个歌手。”一句话把我给打到18层地狱去了,嗯,就是张韶涵,杜然讨厌张韶涵。

2007.12.26日22:00

鲈鱼的传说

.!.

我熬了一宿弄完稿子,蜡黄着脸去单位做版。晚上有个party,他六点即来接我,但那个版迟迟没有做完,转眼就等到了8点。他找了些杂志,在楼下的排版室的沙发上,一等就是两个小时。那会的他头发微长,戴着黑框眼镜,看着很斯文,这会想来,应该用文艺青年来形容他,但那时我还不会用这个词。pan在四楼的办公室悄悄对我讲:他对你真好啊,能这么等你。

终究那个party没有去成,他打电话过去说我们不参加了,于是带我去工体旁边的大连海鲜吃饭,那会已经是10点。“如果睡眠不能保证的话,那么你要吃得好一点。”边说他边点了很多的菜,看着我一点点吃下去。现在我那贪吃的毛病,多是那会养成的,一则因为我总是睡不好,二来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吃货,且能说出道道来,加上文字功底深,极适合去写美食专栏,但很可惜,他也有德斯蒙德的毛病,即便是msn的空间也没能坚持写下去。

前几日梦见鲈鱼,想来是他在我家做的清蒸鲈鱼记忆太深刻了。深刻不在鲈鱼本身,而在于他一大早就去虹桥市场拎了一个黑色的袋子回来,那袋子有我那么高,里面装了半袋的水,鱼就在里面上下扑腾。“清蒸一定得挑最新鲜的鱼喽。”他得意道,并且卖着关子说,“一会我做鱼的时候,你们都从厨房出去。我有秘方的。”我们都出去了,但听见哗哗的水声,他把那袋子弄翻了,水灌了一厨房。梦中那么大片的水域皆是由此而来吧,虽然梦中的人并不是他。

那个秘方,我一直记着,但却始终没有发挥的余地,鲈鱼此后成为我不点的菜之一。前几日因公事找到他电话,打过去颇感意外,那沙哑的声音似乎更加沙哑了,没有任何礼貌性问候地说完公事我即挂断,有阵听说他要去某纸媒做主编去,但后来也没了动静,想着他那地儿安逸,又能每日去打球玩耍,要是我我也不换。

我喜欢你的时候是真喜欢,不喜欢你的时候是真不喜欢。 Tt’s better to burn out than fade away。但是我更喜欢平淡地坐在落叶满地的日坛公园,晒着清冷的月光,犹如吸血鬼般地腐朽。这是好几年前的事情,故纸堆里找到了一些记忆,于是八卦来,供君一娱,但请勿对号入座。

由于此前blog写得过于暧昧,所以近期康总将不再登场,大家轮流做主角。

—————–关于xba叔叔的分割线—————-

从今天开始,xba叔叔会偶尔客串写些blog,因为xba叔叔在“奇迹笔记”的blog当来当去的,而且都太严肃正经啦,他保证不在我这里写技术和行业内的文章,因为那样可能会被转载,然后署上我的名(我用这个威胁他的^^)。

xba叔的blog会放在“X总凑热闹”的分类里。

NANA:世上的另一个我

早就想看《NANA》,这次趁放假将两部都看了。
窝在刚买来的被子里,原来的被子被我当作褥子铺在床上,以应对这突如其来的大降温,20多平米的房间,只有一个小暖气片,每天即便将自己蜷成个球都睡不暖自己。

看着娜娜和奈奈的故事,就好像在看康总和我的故事。

她更像是娜娜,我则像是奈奈。每天清晨7点半康总就会起床上班,在安定门地铁至外馆斜街的路上,她会在公车上玩她的粉色psp,最起码能过一关《乐克乐克》。这时候的我要么没有睡,要么就跟死猪一样,雷打都不动。早上起床和康总碰面的几率,就和遇见一个好男人差不多。

算起来,康总已是北京人了,所以感觉她更有根一点,很扎实地每天工作生活,周末去串亲戚。我则把大把的时间花在了发呆上。没有半点亲人,和朋友又不知道聊什么,因为既不想抱怨生活也不想谈及工作,就那样宅在家,偶尔出去花天酒地一下。

《NANA2》里,奈奈嫁给了花心的巧,而不是单纯善良的伸,逆了娜娜的心愿。但是,就像我和康总互相讨厌对方的男友一样,即便讨厌,也就是唠叨唠叨,从情感上可能不接受,但只能支持。

“巧说:阿八啊,你一个人在东京,没有固定工作,寂寞了就跟男人睡,现在不小心还搞大了肚子,爸妈知道了要伤心的。
奈奈:我没有看上去那么纯真,我的心灵是空洞和空虚的,只有巧能看穿我,并能接受这样的我。
娜娜:虽然巧那家伙会让你伤心,但你爱上他,只好认命。不要因为他花心而输给他,要打他,打到他认输为止。”

某狗勒令我和康总分开住,觉得我俩再住在一起会出大问题。他说:“你俩很互补的你知道么?一男一女互补没有问题,两个女人互补就有问题了。”他认为我和康总继续同居下去就会找不到男人了。我隐隐地也开始感觉到这句话的杀伤力。有人向往那样两个人在一起,但给对方绝对自由的婚姻关系,两个人互相不牵制,我哀叹了一下:“我和康总一起住下去多好,谁也不限制谁的自由,但又互相关照,这不就是大家理想中的婚姻么?”

昨日是07年最后一天,在世贸天阶看到潘玮柏出场后,我在还有五分钟就到2008年的时候提前离了场,以防止再出现在寒风中冻半个小时打不到车的情况。然后,我就到了一个带迪厅的闹吧。

一个女孩,89年的,和我一样的发型,短袖T衫,化着精致的妆,眉眼长得很好看,在诉说她遇到的男人,眼看她手里的烟抽完了,我递过去一根0.8的中南海,于是我们就认识了。我惊讶于她年纪的小,她则连连安慰我还不算老。

素颜,黑白格裙子,咖啡色围巾,咖啡基色的项链,黑色小靴子,我这样的打扮今天看起来是装嫩了,顶多20岁,也不适宜出现在这么闹的酒吧,穿得有点多,有点正式,显得很另类。对面一个眉眼很端正的拉丁裔男人盯了我看了半天,在去洗手间相遇的路上,他走过来用中文说了好几声:你真可爱。我忍住抱着他亲一口的欲望,说了声“谢谢”就逃了。

又栽在可乐上了。只要任何的洋酒+可乐,就能迅速把我放倒,上次是芝华士+可乐,这次是杰克丹尼+可乐,我没对给我买酒的可爱的男孩抱怨,端起来就喝了,所以从凌晨4点至5点的这段时间我都是晕晕的,竟然产生了空虚的满足感,抽着烟听89年的那个女孩问我问题,一一作答。

我忘了刚进来时的那份彷徨,我忐忑地来到一个不熟悉的环境,来过新年,因为世贸天阶那里不够热闹,人不够多,看着舞池里下饺子一样的人,我心情愉悦起来,木木的脸开始有了微笑,抢到了两个座位,拉着朋友一起坐下,跟酒保要了一盒烟,开始消遣新年的第一天。一个香港孩子刚念大一,在他叔叔的IT公司里上班,拉着我问IT界的事情,这让我更自由起来,连着装的另类都抛在脑后了。

那也是另一个我,一个每年只会出现一次的我,今年出现得太早了,在新年的第一天就出现了。于是我醉了,又做了傻事,给遥远的西南打了傻帽的电话,早上清醒过来的我思索了30秒就告诉自己:去他妈的,就这样吧,老子累了,谁也不欠我解释,我也没时间再听故事。

因为某人声称要到世贸天阶来接我,又声称要到酒吧来接我,却自己玩得high过头,把我给忘了,所以我给他发了个短信之后就忘记了这事,手机也没电了。被窝很暖和,我睡得很安心。

娜娜说:从前我认为逆流而上才是人生,现在觉得随波逐流也不错。

何处不黄冈中学(2)

金字塔总有最尖的地方,金字塔也总是越盖越高,埃及法老们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盖坟墓,耗时十年、二十年,有些甚至临死还没有盖完。虽说进入金字塔的众多探险者都莫名地失踪或者得了怪病,但好奇者还是趋之若鹜,管它是坟墓还是外星人留下的标记,只要是个有尖顶、稍微神秘点的物什,我就得进去瞅瞅。新年到来前我们周刊新增了“资深主笔”这个职位,本来已在塔尖的主笔们又有了新的奋斗目标,因为金字塔更高了。

顶,总是一个神圣的地方。于我也是一样。在老爸跟我说只能去一中念书时,我感到万分的悲哀:“啊,我又见不到我喜欢的男孩子了。”私欲能够战胜一切,重新回忆过去好好读书的动机,竟然有了点意外的发现:小学时和我同桌的男生明明和我考的分一样高,他却去读重点中学去了,我还在南边穷乡僻壤踢足球、搬作业、运考卷,捎带给低年级的偷考卷,真是愤愤不平啊,于是努力读书。努力读书的结果就是,这次考淤了,老天爷给了不自信的我一个不大不小的惊喜,我居然考了南区第一名,可以去念盐中了。

让人伤心的是,我的目标同学跑到一中读书去了。报道那天我很仔细地在新生名单中搜寻他的名字,找到一个相似的,只有中间那个字不同,我怀疑他改名了,从小学到初中很多同学改了自己的名字,不过去他们班张望了好久还是搜寻未果,后来从邻座同学口中得知那个相似的名字是另外一个人。

开课的第一大收获就是美女,从前我们南部见不到气质这么好,长得这么俊的美女,一时我就晕乎了,我最愿意跟我们的美女班长待在一起,而且因为我发扬共产主义精神,仗着视力好将前排座位让给了同学,于是得以和美女班长靠得很近。那会我是很不靠谱的政治课代表和组织委员,由于没啥实权,所以就略去了初中时因管纪律而不招男生待见的尴尬,但是依然摆脱不了被欺负的命运。我的座位右边就是持续欺负我,欺负至分班的CP同学(男生都是可恶的,就喜欢欺负小不点)。巧合的是,初中我的同桌也一直欺负我至分班前,在他使拳头的时候,我暗练掐指神功,闹得至今手劲还很大,康总一有打不开的饮料瓶就直接递给我。

那时候我们年级也有一个塔尖,虽说大家都主动自觉地用功,但是没有目标怎么行?于是“奥林匹克班”就成为我们年级的1班,每次走过他们教师,都觉得气氛肃然,大家埋头苦读,学校给他们配备了最好的老师,以及最难的课程。顾名思义,这个班级一是为了各种各样的奥赛准备的,另一就是最最重点培养对象,你看现在咱们国家的运动员动不动就说:“希望在2008能够取得好成绩。”而不受重视的运动员压根就没有到奥运会露脸的机会。

保送清华和北大的名额一般从这里产生,不过自打开学以来,我见得多的则是主动要求从1班调到普通版的。想想就知道有多恐怖了,这些都是700分左右的人,理科成绩不是一般的好,每天在班里都要提心吊胆过日子,生怕一个考试下来发现自己垫底了,但是好歹咱也算是优等生啊,这个心理落差很多人都接受不了,于是产生精神上的诸多问题,俗话说“宁做鸡头,不做凤尾”,去普通班我也不丢人,起码我是奥赛班来的啊,这样各班级来回有人调入有人调出,大致在第一次期中考试完毕,分班结束后,乱哄哄的状态才消失。

真正的高中生活,从分班才开始。

而我,因为上物理课时听不懂我们年级主任带方言的普通话,睡意总是朦胧(可以肯定的是,我在高中就是个变态睡魔),以及刚开学赶上长征胜利60周年纪念,我很无聊地参加了学校的作文比赛,并且拿了个一等奖,而被年级主任直接踢到文科班,我这颗热爱数学、热爱物理的心被直接忽略。

PS:
惭愧,一时兴起开始写小时候的一些故事,没想到真的有人在等着看续集,甜甜还因此开始写自己上学时的故事。
依然未完成,待续。

2007.12.26日16:00

何处不“黄冈中学”?(1)

小把叔叔想挤兑我的时候,就会说:”黄冈中学的。”在他印象中,我的高中和黄冈中学没什么区别。每次我都很耐心地跟他解释:”我们中学和黄冈中学很不一样的。他们那里是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读书了,我们学校可是市里放假最多的学校。”的确,因为中考时学校占尽天时地利人和,本来录取来的学生都是市里排名前几百的,聪明+勤奋,压根不用担心他们学不好,因为生在一个强中更有强中手的学校,压力是与生俱来的。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晃悠进这个学校的。初中我因户籍不在市里,所以无法去念重点中学,我爸让我挑附近的两所学校,一所学风不好,调皮捣蛋的孩子巨多,但条件还不错,另一所学风不错,但是整个学校只有初中。我挑了后者,因为年龄太小怕受欺负。进了学校才发现,副校长是我的舅姥爷,很懵。入学第一天,很多高年级的同学听说来了个年龄超小的师妹,还特意跑到我们班来瞅了瞅。不过这个小小孩很快便和校长一组,早上负责检查班级卫生和早自习纪律。

据我妈妈说,我的冻疮完全是初中的时候落下的,上小学根本就没有。现在你看我的手,两个食指都显得很臃肿,都赖当时肿胀得太厉害,可能里面的组织细胞坏死的缘故,一直都是很肥大。那时候这个小人每天早上5点多就爬起来了,在家吃完早饭就走上20分钟去上学,早饭不吃不许出门,这是我家的规矩。值日的日子就要比其他同学来得早点,因为要站在校门口检查校徽。这冻疮,要没有的话才稀奇呢。老爸老妈也知道小人辛苦,但是他们不心疼==。

关于初中的记忆,停留在了几个片断。首先想起来的,就是每天早上要穿越的一片农田,因为学校临郊,还能看到很多绿色,有个冬天的早上,在田间的小路上看到一条盘着的小白蛇,当即龇牙咧嘴地跳过去,飞奔到学校,还有某天打开铅笔盒发现的一条小青蛇,因为怕蛇,所以对蛇我有深刻的记忆,就连中考前做的梦都和蛇有关。然后想起来的,就是20斤重的书包,可能说夸张了,但是那种压迫的感觉还是记忆犹新的。爸爸特意给我买了一个猪皮书包,超级结实,也很炫,现在还放在家中,于是每天背着它来去学校和家之间,后来我把我的矮个子全部归咎于这个书包,认为老爸让这么小的孩子每天背那么重的书包太不人道了,不然凭什么我连家中平均身高都不到?还有就是从下巴到手掌的那摞英语习题。我是兼的英语科代表,偏偏英语习题总是很厚,我将手臂垂直落下,将手掌叠起来,那摞习题集正好到我的下巴,于是每天我都用向后倾斜15度的姿势,捧着那堆习题送到老师办公室,颇像大肚孕妇,你看我现在走路似乎还有那个毛病。

最后的记忆就是借读费了。我是为数不多的借读生,刚进学校,我舅姥爷就把我叫到校长办公室,跟我说:”你要是成绩在前五名,我就给你免一半借读费,要是在前三 ,那么就全免。”小小的我感觉那似乎是一大笔钱,于是听得很认真。后来有人问我为什么小时候读书那么好,我就说:”一是因为年龄太小,怕跟不上,所以很认真读书;二是因为读书好可以免借读费阿。”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家教严格。小学头三年我在舅舅家读书,完全是因为跟我玩儿的孩子都比我大,他们都读书去了,我就没得玩儿,于是央着他让我去读书,后来我长大了看到妈妈写给爸爸的信,说:”lulu期末考试语文56,数学28。”很丢人,但是我本人对那段羞耻的往事没有任何记忆。直到回到爸妈身边,才补这补那给补回来的,再也不被放养了。

初中的记忆,就是这些了。中考过后,我成天晃悠来晃悠去,似乎还赶上了NBA的赛季。忽然某天得知成绩放榜了,于是老爸骑车带着我去领分数。我还记得那天是全市的最高温,32度,坐着不动汗都会往下滴,我穿着长长的白纱裙,在车座上忐忑不安。那时的我不知道考试对我意味着什么,只是羞耻心很强,如果考得不好,感觉很丢人。来领分数的都是家长+学生的组合,家长们人头攒动,看自己孩子的分数,又凑到旁边看别家孩子的。排了半天队爸爸拿到成绩条,跟我说,680分,看来只能去上一中了,很玄啊。我木然地看着那分数,心想**同学***同学肯定考了700分以上。那时候的中考满分是750分。

(未完)

就先写到这里,看看也蛮长的了,不写有人催,写长了又会说太长了不爱看。
你说,这催催稿也就罢了,哪里还有催blog的?
要不是看你们在我的文里留言实在水得不像话,我还是憋着不更新==。
下次再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