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鲈鱼的传说

我熬了一宿弄完稿子,蜡黄着脸去单位做版。晚上有个party,他六点即来接我,但那个版迟迟没有做完,转眼就等到了8点。他找了些杂志,在楼下的排版室的沙发上,一等就是两个小时。那会的他头发微长,戴着黑框眼镜,看着很斯文,这会想来,应该用文艺青年来形容他,但那时我还不会用这个词。pan在四楼的办公室悄悄对我讲:他对你真好啊,能这么等你。

终究那个party没有去成,他打电话过去说我们不参加了,于是带我去工体旁边的大连海鲜吃饭,那会已经是10点。“如果睡眠不能保证的话,那么你要吃得好一点。”边说他边点了很多的菜,看着我一点点吃下去。现在我那贪吃的毛病,多是那会养成的,一则因为我总是睡不好,二来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吃货,且能说出道道来,加上文字功底深,极适合去写美食专栏,但很可惜,他也有德斯蒙德的毛病,即便是msn的空间也没能坚持写下去。

前几日梦见鲈鱼,想来是他在我家做的清蒸鲈鱼记忆太深刻了。深刻不在鲈鱼本身,而在于他一大早就去虹桥市场拎了一个黑色的袋子回来,那袋子有我那么高,里面装了半袋的水,鱼就在里面上下扑腾。“清蒸一定得挑最新鲜的鱼喽。”他得意道,并且卖着关子说,“一会我做鱼的时候,你们都从厨房出去。我有秘方的。”我们都出去了,但听见哗哗的水声,他把那袋子弄翻了,水灌了一厨房。梦中那么大片的水域皆是由此而来吧,虽然梦中的人并不是他。

那个秘方,我一直记着,但却始终没有发挥的余地,鲈鱼此后成为我不点的菜之一。前几日因公事找到他电话,打过去颇感意外,那沙哑的声音似乎更加沙哑了,没有任何礼貌性问候地说完公事我即挂断,有阵听说他要去某纸媒做主编去,但后来也没了动静,想着他那地儿安逸,又能每日去打球玩耍,要是我我也不换。

我喜欢你的时候是真喜欢,不喜欢你的时候是真不喜欢。 Tt’s better to burn out than fade away。但是我更喜欢平淡地坐在落叶满地的日坛公园,晒着清冷的月光,犹如吸血鬼般地腐朽。这是好几年前的事情,故纸堆里找到了一些记忆,于是八卦来,供君一娱,但请勿对号入座。

由于此前blog写得过于暧昧,所以近期康总将不再登场,大家轮流做主角。

—————–关于xba叔叔的分割线—————-

从今天开始,xba叔叔会偶尔客串写些blog,因为xba叔叔在“奇迹笔记”的blog当来当去的,而且都太严肃正经啦,他保证不在我这里写技术和行业内的文章,因为那样可能会被转载,然后署上我的名(我用这个威胁他的^^)。

xba叔的blog会放在“X总凑热闹”的分类里。

鲈鱼堪脍,季鹰归未?(4月3日的梦)

这应该属于早上的梦,因为我挣扎着醒来看了下表,是凌晨四点三刻。

醒来之前,我在一家旧书店。

昏黄的灯光摇晃着,三面墙上都堆着书,房间的中央还有一排书架,10来平米的房子,典型的旧书店的模样。我问老板,那熟络就如同我认识了他许久,经常来这里挑书,实质上我不过是第一次来,被别人牵来。

“有机器猫的第一部最后一集么?”我这么问。梦里的理由很充足,似乎是最近电视台重播机器猫,我忽然发现我的漫画书中缺少了第一部的最后一集和第二部的第一集。

老板很快地抽出一本,簇新的。我惊诧又有点欣喜地问:“这么新,最近是很多人来问么?”

老板还没有回答,就听牵我来的那个人问我:“《西安分矿场》好看么?”我没看过,就照实说了。他说西安那里的矿场发生过一桩著名的惨案,想来着应该是记录此桩惨案的。

灯光继续摇晃,摇晃着,我就醒了。

梦的开始,是这个人在跟我聊天,聊的是什么我都忘记了,只记得我靠在一个美人塌上,他倚着一个案站着,我就很舒服地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

这在一个亭上,准确地说是在一大片巨大水域中,人工筑成的一个小岛。白天的时候我们到达这里,我还跟同行的一位讲:“这里,怎么那么熟悉啊?”我记得有一次我们乘坐古老的游船,走过类似的地方,绕过好几个这样的小岛,周围却又是巨石林立,逼人很紧。

被嘲笑:“上次我们来的就是这里,被他买下,改造成了私宅。”哦,这样啊。我嘀咕着自己的愚笨,按下好奇。

画面忽然切换到另一个场景。他的妻子在内室中走来走去,很焦躁,然后像下定了决心似的开始往外走。那内室中全都是深红色的老家具。

瞬时,她走到了这个亭子,两眼红肿,用一种压抑的愤怒语气问他道:“你怎么又深夜不归?”他手里握着橘子,继续吃,好似她不存在。问话没有得到回音让她更愤怒,又不好发作,只能又怏怏地离去。

“你娶了这么个美人,就是为着折磨她的?”我有点不解。他笑笑,说:“她自己折磨自己,并且折磨我。”

……

画面又切到另一个场景。

我和他在无人的小巷中走着,青石板路上只能听得到脚步声。他很兴奋地打电话到某处,打着打着,他忽而转身对我说:“笑了笑了,你笑了。”并自言自语对方肯定以为他疯了,正胡言乱语。笑了么?我在笑么?但听了之后我真的开始笑了。

又走了百十米,发现我们的目标却是一个面馆,热气腾腾,牌匾上写着三个大字“魚湯麵”,伙计们正熟练地从池中捞起三条鲈鱼,不知做何用。“等你吃到就知道了。”他一边对我这么说,一边问伙计,“怎么还没有好么?”伙计称面还未好,让我们稍等一下。

整条路都是黑漆漆的,除了这家面馆,就是对面的一家破破的店,一眼望去,有很多旧书。“我们去那家书店看看。”拉了他就走过去。

进店的时候,我被门上一条细长的镜子晃到了眼睛,于是停下来看了看自己。卷曲的长发,右边戴了朵小花,因为走路的缘故,已经开始往下坠,快坠到发尾了,而我穿着的,竟是前朝的衣服,仿佛《橘子红了》里周迅的衣着。

附:关于“鱼汤面”(得知鱼汤面是盐城美食之后,我囧了很久,因为,我的确不知道有这回事~)

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县的鱼汤面,已有近200年历史,相传是一位被赶出皇宫的御膳厨师所制,1942年鱼汤面在巴拿巴博览会上展出,深受赞赏。以活鲫鱼、鳝鱼骨、熟猪油等反复熬制成汤,呈乳白色,与刀切细面制成,汤汁浓厚醇香,细面柔韧滑爽。

鱼汤面

何处不黄冈中学(3)

忽然想多说说CP同学。该同学自军训时就开始欺负我,您知道我现在为什么死活不肯唱歌么?就是那时候被他给打击的。那会的我还挺活泼好动的,加上被分配了职务,集体活动的时候也不得不扯开嗓子唱那么一两首歌,但是每次唱完都能发现他鄙夷的眼神,捎带还会说两句,比如“真难听”、“五音不全”这样的话。所以,现在我就变成了真正的五音不全,如果那时候不是CP同学打击我,我可能还有补救的机会,毕竟,溜溜的11年过去了,我一直没敢在音乐上培养一下自己。

还是这个CP同学。大学居然还是我的校友,不过比我低一届,我怀疑他是高一的时候欺负我没够,所以都大学了还非跑到北京来欺负我。幸好幸好,他在东校区,我在西校区,碰面的机会不是很多,我也经常不在校园里晃悠,所以他的拳头也够不着。不过,当时我在学校任红十字会会长,可多可多脏活累活了,每次我要找人帮忙,就会把他提溜过来。CP人好,对当时非常蛮横不讲理的我也没有拳脚相加过,这点让我非常感动。

再说这个CP同学。两个月前吧,忽然接到他的电话,其实从学校里出来后,就没怎么见到他,一会儿听说他在这里,一会听说他在那里,也没个准信,这次好了,确定了他跑到外研社去了,听到这里我心里哇凉哇凉的——我的那么写英语书啊,好贵的。早说嘛,早说嘛,我肯定溜达到西北三环去看你,真的,即便我现在那么地不爱动弹,为了书我还是愿意跑的。后来就发生了让我心更哇凉哇凉的事。

“你现在什么发型?”
“长发啊。”
“长发?你什么时候留的长发啊?”
“啊,我一直都是长发啊。”
“我怎么只记得你短发时候的样子?”

天啊,我短发的话,那就是我还在读大三上半学期,也就是说从大三下半学期开始,我和CP同学就没有见过面?还是说他的记忆还停留在高中那会呢?果然,你看我就是了解他。

“我还记得你高中的时候,留个短发,穿这迷彩服,在校园里晃来晃去的。”

对嘛,就知道对假小子时候的我印象深刻,唉,不过那会是我人生中皮肤最好的时候啊,来了北京就完全变了模样了,脸越来越糙了,鼻子上的黑头总也去不掉,头发跟黑彻底说再见了,栗色,栗色,现在已经是完全的栗色了。很多人还跟我说短发了去挑染一下比较好看,染什么呀?本身就是栗色的嘛。

嗯,那会长得像巩俐,因为那时候巩俐很火。后来我上大学以后就改像章子怡了,因为那时候章子怡变成了“谋女郎”。我同时还像过山口百惠的眼睛,这个要在我不困的时候,我一犯困就变成双眼皮,怎么都不像日本人(还说,前几天又被指我像日本人,康总我现在可以确定,十一那会在大连,那些卖衣服的阿姨们是在说我像日本人了……)。我还像过谁?秦海璐。还有张韶涵。

张韶涵的典故是这样的。某天,杜然同学看到我说:“我觉得你特像一个人,唱歌的。”我还挺兴奋,连忙问:“谁啊?”他说:“还是我讨厌的一个歌手。”一句话把我给打到18层地狱去了,嗯,就是张韶涵,杜然讨厌张韶涵。

2007.12.26日22:00

NANA:世上的另一个我

早就想看《NANA》,这次趁放假将两部都看了。
窝在刚买来的被子里,原来的被子被我当作褥子铺在床上,以应对这突如其来的大降温,20多平米的房间,只有一个小暖气片,每天即便将自己蜷成个球都睡不暖自己。

看着娜娜和奈奈的故事,就好像在看康总和我的故事。

她更像是娜娜,我则像是奈奈。每天清晨7点半康总就会起床上班,在安定门地铁至外馆斜街的路上,她会在公车上玩她的粉色psp,最起码能过一关《乐克乐克》。这时候的我要么没有睡,要么就跟死猪一样,雷打都不动。早上起床和康总碰面的几率,就和遇见一个好男人差不多。

算起来,康总已是北京人了,所以感觉她更有根一点,很扎实地每天工作生活,周末去串亲戚。我则把大把的时间花在了发呆上。没有半点亲人,和朋友又不知道聊什么,因为既不想抱怨生活也不想谈及工作,就那样宅在家,偶尔出去花天酒地一下。

《NANA2》里,奈奈嫁给了花心的巧,而不是单纯善良的伸,逆了娜娜的心愿。但是,就像我和康总互相讨厌对方的男友一样,即便讨厌,也就是唠叨唠叨,从情感上可能不接受,但只能支持。

“巧说:阿八啊,你一个人在东京,没有固定工作,寂寞了就跟男人睡,现在不小心还搞大了肚子,爸妈知道了要伤心的。
奈奈:我没有看上去那么纯真,我的心灵是空洞和空虚的,只有巧能看穿我,并能接受这样的我。
娜娜:虽然巧那家伙会让你伤心,但你爱上他,只好认命。不要因为他花心而输给他,要打他,打到他认输为止。”

某狗勒令我和康总分开住,觉得我俩再住在一起会出大问题。他说:“你俩很互补的你知道么?一男一女互补没有问题,两个女人互补就有问题了。”他认为我和康总继续同居下去就会找不到男人了。我隐隐地也开始感觉到这句话的杀伤力。有人向往那样两个人在一起,但给对方绝对自由的婚姻关系,两个人互相不牵制,我哀叹了一下:“我和康总一起住下去多好,谁也不限制谁的自由,但又互相关照,这不就是大家理想中的婚姻么?”

昨日是07年最后一天,在世贸天阶看到潘玮柏出场后,我在还有五分钟就到2008年的时候提前离了场,以防止再出现在寒风中冻半个小时打不到车的情况。然后,我就到了一个带迪厅的闹吧。

一个女孩,89年的,和我一样的发型,短袖T衫,化着精致的妆,眉眼长得很好看,在诉说她遇到的男人,眼看她手里的烟抽完了,我递过去一根0.8的中南海,于是我们就认识了。我惊讶于她年纪的小,她则连连安慰我还不算老。

素颜,黑白格裙子,咖啡色围巾,咖啡基色的项链,黑色小靴子,我这样的打扮今天看起来是装嫩了,顶多20岁,也不适宜出现在这么闹的酒吧,穿得有点多,有点正式,显得很另类。对面一个眉眼很端正的拉丁裔男人盯了我看了半天,在去洗手间相遇的路上,他走过来用中文说了好几声:你真可爱。我忍住抱着他亲一口的欲望,说了声“谢谢”就逃了。

又栽在可乐上了。只要任何的洋酒+可乐,就能迅速把我放倒,上次是芝华士+可乐,这次是杰克丹尼+可乐,我没对给我买酒的可爱的男孩抱怨,端起来就喝了,所以从凌晨4点至5点的这段时间我都是晕晕的,竟然产生了空虚的满足感,抽着烟听89年的那个女孩问我问题,一一作答。

我忘了刚进来时的那份彷徨,我忐忑地来到一个不熟悉的环境,来过新年,因为世贸天阶那里不够热闹,人不够多,看着舞池里下饺子一样的人,我心情愉悦起来,木木的脸开始有了微笑,抢到了两个座位,拉着朋友一起坐下,跟酒保要了一盒烟,开始消遣新年的第一天。一个香港孩子刚念大一,在他叔叔的IT公司里上班,拉着我问IT界的事情,这让我更自由起来,连着装的另类都抛在脑后了。

那也是另一个我,一个每年只会出现一次的我,今年出现得太早了,在新年的第一天就出现了。于是我醉了,又做了傻事,给遥远的西南打了傻帽的电话,早上清醒过来的我思索了30秒就告诉自己:去他妈的,就这样吧,老子累了,谁也不欠我解释,我也没时间再听故事。

因为某人声称要到世贸天阶来接我,又声称要到酒吧来接我,却自己玩得high过头,把我给忘了,所以我给他发了个短信之后就忘记了这事,手机也没电了。被窝很暖和,我睡得很安心。

娜娜说:从前我认为逆流而上才是人生,现在觉得随波逐流也不错。

何处不黄冈中学(2)

金字塔总有最尖的地方,金字塔也总是越盖越高,埃及法老们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盖坟墓,耗时十年、二十年,有些甚至临死还没有盖完。虽说进入金字塔的众多探险者都莫名地失踪或者得了怪病,但好奇者还是趋之若鹜,管它是坟墓还是外星人留下的标记,只要是个有尖顶、稍微神秘点的物什,我就得进去瞅瞅。新年到来前我们周刊新增了“资深主笔”这个职位,本来已在塔尖的主笔们又有了新的奋斗目标,因为金字塔更高了。

顶,总是一个神圣的地方。于我也是一样。在老爸跟我说只能去一中念书时,我感到万分的悲哀:“啊,我又见不到我喜欢的男孩子了。”私欲能够战胜一切,重新回忆过去好好读书的动机,竟然有了点意外的发现:小学时和我同桌的男生明明和我考的分一样高,他却去读重点中学去了,我还在南边穷乡僻壤踢足球、搬作业、运考卷,捎带给低年级的偷考卷,真是愤愤不平啊,于是努力读书。努力读书的结果就是,这次考淤了,老天爷给了不自信的我一个不大不小的惊喜,我居然考了南区第一名,可以去念盐中了。

让人伤心的是,我的目标同学跑到一中读书去了。报道那天我很仔细地在新生名单中搜寻他的名字,找到一个相似的,只有中间那个字不同,我怀疑他改名了,从小学到初中很多同学改了自己的名字,不过去他们班张望了好久还是搜寻未果,后来从邻座同学口中得知那个相似的名字是另外一个人。

开课的第一大收获就是美女,从前我们南部见不到气质这么好,长得这么俊的美女,一时我就晕乎了,我最愿意跟我们的美女班长待在一起,而且因为我发扬共产主义精神,仗着视力好将前排座位让给了同学,于是得以和美女班长靠得很近。那会我是很不靠谱的政治课代表和组织委员,由于没啥实权,所以就略去了初中时因管纪律而不招男生待见的尴尬,但是依然摆脱不了被欺负的命运。我的座位右边就是持续欺负我,欺负至分班的CP同学(男生都是可恶的,就喜欢欺负小不点)。巧合的是,初中我的同桌也一直欺负我至分班前,在他使拳头的时候,我暗练掐指神功,闹得至今手劲还很大,康总一有打不开的饮料瓶就直接递给我。

那时候我们年级也有一个塔尖,虽说大家都主动自觉地用功,但是没有目标怎么行?于是“奥林匹克班”就成为我们年级的1班,每次走过他们教师,都觉得气氛肃然,大家埋头苦读,学校给他们配备了最好的老师,以及最难的课程。顾名思义,这个班级一是为了各种各样的奥赛准备的,另一就是最最重点培养对象,你看现在咱们国家的运动员动不动就说:“希望在2008能够取得好成绩。”而不受重视的运动员压根就没有到奥运会露脸的机会。

保送清华和北大的名额一般从这里产生,不过自打开学以来,我见得多的则是主动要求从1班调到普通版的。想想就知道有多恐怖了,这些都是700分左右的人,理科成绩不是一般的好,每天在班里都要提心吊胆过日子,生怕一个考试下来发现自己垫底了,但是好歹咱也算是优等生啊,这个心理落差很多人都接受不了,于是产生精神上的诸多问题,俗话说“宁做鸡头,不做凤尾”,去普通班我也不丢人,起码我是奥赛班来的啊,这样各班级来回有人调入有人调出,大致在第一次期中考试完毕,分班结束后,乱哄哄的状态才消失。

真正的高中生活,从分班才开始。

而我,因为上物理课时听不懂我们年级主任带方言的普通话,睡意总是朦胧(可以肯定的是,我在高中就是个变态睡魔),以及刚开学赶上长征胜利60周年纪念,我很无聊地参加了学校的作文比赛,并且拿了个一等奖,而被年级主任直接踢到文科班,我这颗热爱数学、热爱物理的心被直接忽略。

PS:
惭愧,一时兴起开始写小时候的一些故事,没想到真的有人在等着看续集,甜甜还因此开始写自己上学时的故事。
依然未完成,待续。

2007.12.26日16:00

何处不“黄冈中学”?(1)

小把叔叔想挤兑我的时候,就会说:”黄冈中学的。”在他印象中,我的高中和黄冈中学没什么区别。每次我都很耐心地跟他解释:”我们中学和黄冈中学很不一样的。他们那里是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读书了,我们学校可是市里放假最多的学校。”的确,因为中考时学校占尽天时地利人和,本来录取来的学生都是市里排名前几百的,聪明+勤奋,压根不用担心他们学不好,因为生在一个强中更有强中手的学校,压力是与生俱来的。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晃悠进这个学校的。初中我因户籍不在市里,所以无法去念重点中学,我爸让我挑附近的两所学校,一所学风不好,调皮捣蛋的孩子巨多,但条件还不错,另一所学风不错,但是整个学校只有初中。我挑了后者,因为年龄太小怕受欺负。进了学校才发现,副校长是我的舅姥爷,很懵。入学第一天,很多高年级的同学听说来了个年龄超小的师妹,还特意跑到我们班来瞅了瞅。不过这个小小孩很快便和校长一组,早上负责检查班级卫生和早自习纪律。

据我妈妈说,我的冻疮完全是初中的时候落下的,上小学根本就没有。现在你看我的手,两个食指都显得很臃肿,都赖当时肿胀得太厉害,可能里面的组织细胞坏死的缘故,一直都是很肥大。那时候这个小人每天早上5点多就爬起来了,在家吃完早饭就走上20分钟去上学,早饭不吃不许出门,这是我家的规矩。值日的日子就要比其他同学来得早点,因为要站在校门口检查校徽。这冻疮,要没有的话才稀奇呢。老爸老妈也知道小人辛苦,但是他们不心疼==。

关于初中的记忆,停留在了几个片断。首先想起来的,就是每天早上要穿越的一片农田,因为学校临郊,还能看到很多绿色,有个冬天的早上,在田间的小路上看到一条盘着的小白蛇,当即龇牙咧嘴地跳过去,飞奔到学校,还有某天打开铅笔盒发现的一条小青蛇,因为怕蛇,所以对蛇我有深刻的记忆,就连中考前做的梦都和蛇有关。然后想起来的,就是20斤重的书包,可能说夸张了,但是那种压迫的感觉还是记忆犹新的。爸爸特意给我买了一个猪皮书包,超级结实,也很炫,现在还放在家中,于是每天背着它来去学校和家之间,后来我把我的矮个子全部归咎于这个书包,认为老爸让这么小的孩子每天背那么重的书包太不人道了,不然凭什么我连家中平均身高都不到?还有就是从下巴到手掌的那摞英语习题。我是兼的英语科代表,偏偏英语习题总是很厚,我将手臂垂直落下,将手掌叠起来,那摞习题集正好到我的下巴,于是每天我都用向后倾斜15度的姿势,捧着那堆习题送到老师办公室,颇像大肚孕妇,你看我现在走路似乎还有那个毛病。

最后的记忆就是借读费了。我是为数不多的借读生,刚进学校,我舅姥爷就把我叫到校长办公室,跟我说:”你要是成绩在前五名,我就给你免一半借读费,要是在前三 ,那么就全免。”小小的我感觉那似乎是一大笔钱,于是听得很认真。后来有人问我为什么小时候读书那么好,我就说:”一是因为年龄太小,怕跟不上,所以很认真读书;二是因为读书好可以免借读费阿。”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家教严格。小学头三年我在舅舅家读书,完全是因为跟我玩儿的孩子都比我大,他们都读书去了,我就没得玩儿,于是央着他让我去读书,后来我长大了看到妈妈写给爸爸的信,说:”lulu期末考试语文56,数学28。”很丢人,但是我本人对那段羞耻的往事没有任何记忆。直到回到爸妈身边,才补这补那给补回来的,再也不被放养了。

初中的记忆,就是这些了。中考过后,我成天晃悠来晃悠去,似乎还赶上了NBA的赛季。忽然某天得知成绩放榜了,于是老爸骑车带着我去领分数。我还记得那天是全市的最高温,32度,坐着不动汗都会往下滴,我穿着长长的白纱裙,在车座上忐忑不安。那时的我不知道考试对我意味着什么,只是羞耻心很强,如果考得不好,感觉很丢人。来领分数的都是家长+学生的组合,家长们人头攒动,看自己孩子的分数,又凑到旁边看别家孩子的。排了半天队爸爸拿到成绩条,跟我说,680分,看来只能去上一中了,很玄啊。我木然地看着那分数,心想**同学***同学肯定考了700分以上。那时候的中考满分是750分。

(未完)

就先写到这里,看看也蛮长的了,不写有人催,写长了又会说太长了不爱看。
你说,这催催稿也就罢了,哪里还有催blog的?
要不是看你们在我的文里留言实在水得不像话,我还是憋着不更新==。
下次再叙。

孤独

“我们结婚吧”,我说,预备在得到拒绝后控诉他:“你拒绝了我求婚,你要补偿我受伤的心灵。”
“为什么?”“怎样才是结婚呢?”“要怎么结?”“是向政府登记,还是在教堂宣誓?”
接踵而来的问题问得我不知所措,我说就当你拒绝了我吧。
他不依不饶,继续在问。很无力地,我说:“向政府登记。”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只因为这最流俗。”
他说那让他想起了王小波的“众所周知”。
我在一个孤独的夜晚和一个同样孤独的人开了个不合时宜的玩笑。
末了他说,连向政府登记户籍都不愿意。
他问我为何纠结。我说因为孤独,孤独得和自己纠结。
他试图给我讲如何看出男人是否处男,他新近收藏的刀来逗我乐,然而我的心情早已低落再低落,就差两滴泪了。
我叹了句:“自私,懦弱……原来大家都一样啊。”
:((他给了认识以来最苦的表情,说这是对他最残酷的控诉。
我下了。
电话响了,没有声音,6秒之后,挂了。

Princess.lulu.(1)

全身的每根细微的血管都在颤动,我从惨白的手掌上清楚地看到了我的死期。我不属于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我甚至都不属于这个世界。我是那个美国佛罗里达大学物理教授卡思特·厄夫斯密所证明出的,根本不可能存在的生物。是的,我是一只吸血鬼。

厄夫斯密的计算是这样的:在1600年1月1日,世界人口数是536870911,如果世界上的第一个吸血鬼出现在此日,它一个月吸一个人的血,到同年2月1日,世界上将会有两个吸血鬼,再过一个月,就会有4个吸血鬼,以此类推,仅两年半后,1600年1月1日原本生活在世界上的人就全都变成了吸血鬼,而且再也没有人供吸血鬼食用了。如果把死亡因素也考虑在内,人的数量会下降得更快,而且,即使人的生殖能力再高,也不能抵消这个影响。

从他滑稽的算术中可以看出,厄夫斯密并不是一只吸血鬼。人类通常认为,一个人被吸血鬼吸了血,就会变成吸血鬼,事实上,只要这个人的鲜血还没有被吸血鬼吸干,他就不可能完全地变成一个吸血鬼。而且在他没有完全变成吸血鬼之前,咬他的那个吸血鬼如果死了,他也不会变成吸血鬼。若要成为吸血鬼,一定要有吸血鬼的血来引导,一般人是很难有此殊荣的。骄傲的吸血鬼种族不原意栽培那么多和他们抢夺食物的人,甚至是自己的敌人。

和人类的生老病死一样,吸血鬼界也有一个平衡法则。虽然吸血鬼不如人那样有生老病死,会被锐器杀死、毒死等等,但任何生物都会有天敌的。我们的天敌就是自己。只要任何一个同族人吸光了我的血,我就会灰飞烟灭。何况这么多年,我们都在躲避人类的追杀,隐藏比逃亡更累,我小心翼翼地,不让人类发现我的处所,并试图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血源。

通常在一定区域内不会出现两个同族人,但是今夜,当我打开我的棺材,那口我睡了几百年的,用当时父亲留给我的城堡和一位衣着华丽的年轻人换得的紫玉棺材时,我嗅到了同类的味道。

不是那个年轻人,他给了我一口棺材,并给了我不死之身,然后就离开了这个城堡,从此再也没有回来。他说他无法面对因一时诱惑,忍不住寂寞,而将我变成了吸血鬼的事实,他不愿和自己的错误在一起待着,于是他远走了。

这个人,傲气盛然,比给我不死之身的人更凛然。我看着苍白的手掌发呆,赫然看到了我的死期。

我的名字叫lulu,父亲在世的时候,他们叫我Princess.lu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