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中午有一个陌生手机号给我打电话,说我的钱包被捡到,问我要钱来赎回。这个点儿和上次丢包时,给我打电话说包被捡到的时间点相同。看来小偷行业也是有自己的行业作息的。
和田田姑娘一起去的,毕竟一个人还是觉得有点害怕。福州路和广西北路的交界口,在我丢钱包地点附近。在柱子后面隐隐约约能看见4、5个人。拿到钱包后,我检查了下,发现连我的两张现金卡都清走了,马上非常不高兴,不想给他那么多钱。
他于是开始能言善辩:“你说好的怎么能反悔呢?”“你还是记者呢,比我们层次高,我们是盲流,怎么都无所谓。”“这点钱对你来说不算什么。”你们不就是觉得我们挣钱容易,所以要通过“偷”来更容易地挣钱,并且因为是小姑娘,还能顺势敲诈一笔么?
眼见敲诈不成,钱包又被我捏在手里,旁边来了一位一看就是同伙的人帮腔来了。我指责他们是同伙时,他还申辩不是,于是我恶狠狠地说:“那关你什么事情?滚一边去。”手开始在包上摸索,准备掏辣椒面。
警察叔叔提醒我如果他讹钱就打110报警。给派出所打电话,接我报案的警察去午饭了,接班的民警很不耐烦地让我打110。我打了110之后,女民警很惊诧地问:“派出所让你们打110报警?”是啊,他们就是那样的。那个脏兮兮号称自己是捡垃圾的捡包人有恃无恐:“这种事他们见多了,警察来了也不能做什么。”
第一个来的民警估计就是接我电话的那位,很不耐烦,而且很恶心,从体态到衣着到语言,倒是第二位赶来的民警说的还是人话。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一位阿姨提醒我当心一点,这中间又来了另一个同伙帮腔,被警察赶走了。警察和那位捡包人的对话很有意思:
捡包人:“说好了的她不给我。”
警察:“你小时候还答应你爸妈好好读书呢,你做到了么?”
捡包人:“我没答应。”
警察:“那你以后不要在这个区捡垃圾了,你答应么?”
捡包人一愣,显然没有反应过来:“答应了。”
警察:“那你以后不要在这片出现了。别让我再看见你。”
捡包人:“那给我100块钱就行。”
警察:“根据法律,她可以一分钱都不给你的。”
围观群众:“钱包里的钱都没有了,要是钱在,还可以在里面拿出10%,20%的谢你。”
警察:“你说你是受害者,人家才是受害者。”
……………………
现场一片混乱,我偷偷跟田田说:“一会咱们直接打车走,免得他们跟踪报复我们。”
最后丢了50块钱了事,把我的身份证、银行卡和钱包拿回来了。回想起来,上次丢包我的身份证没有拿到,也许是因为没有给他们钱。
去招行把我的口头挂失取消,我再不是身无分文的可怜小孩了。奇怪的是,光大银行的口头挂失居然不能在异地取消,只能去开户行取消,我的开户卡,早就挪地儿了吧?这可是1999年办的卡,一直懒得去银行换新卡。信用卡是不能用了,只能等着寄新卡了。
那个捡包人手里拎了一个黑色塑料袋,据我和田田分析,那里面应该都是钱包,他们就一堆人在那里,轮流等着人上门来取。不用分析也应该能想到,这样的团伙肯定都是分工作业的。
就在全国大小城市充斥着这些不和谐声音、不和谐少数民族(其实我不知道他们还算不算少数民族)时,有朋友下了一狠招:我们应该再派一个王震去新疆。
哦,忘了说了,自我丢过钱包后,就总在钱包里放张我的名片,好让“捡到”的人有机会来敲诈我。

太故事化了,不像是真事~
楼上的,生活的故事就是这样比小说精彩。
在钱包里放名片当然是正确的。
你从来不是身无分文的可怜小孩。
粉可怜的LULU
以后身份证还是不要放在钱包里吧.
LULU 多经历几次就有经验怎么对付了……
其实还算个不错的结局了。但,我感兴趣的是你是怎么把辣椒喷子带上飞机的?
身份証拿回來最重要吧。
我恶狠狠地说:“那关你什么事情?滚一边去。”
— 這個場面,想像不到呀
是真的吗
哈!
提醒我了,马上放名片进钱包!
最近混迹在湘西,恐怖的。。。
半夜撬门入室,专拿笔记本电脑和现金。各色证件一律分类整理码放整齐,排在茶几上。。。
时不时就听到哪里哪里又死了个人。。。案子未破。。
唉。。。還是三宅一生好啊
囧…………
吓得我,不敢出去住了
破财免灾,把霉运留在上海吧,赶紧回到北京温暖大怀抱吧
昨天老六(张立宪)在《读库》三周年读者见面会,说起曾经看见反对日本入常的网上签名活动,点击后看见许多人签署了真实的名字,但是也有一些写着诸如“我操日本女人”之类的签名,他很难过,觉得怎么会有这样的同胞,没有做人基本的感觉。
严歌苓老师在随后的聊天时,说听了老六的这席话,觉得他做为人的品味很好。
“就在全国大小城市充斥着这些不和谐声音、不和谐少数民族(其实我不知道他们还算不算少数民族)时,有朋友下了一狠招:我们应该再派一个王震去新疆。”
想想自己的家人,想想自己的家乡,想想自己的国人在外面所受可能到的歧视等。什么地方都有坏人,什么民族都有坏人。最寒心的还是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也就是严老师所说的“品味”
那请楼上的想想,在全国各大小城市都有这样一个组织/网络/团伙时,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为什么百姓看到了、警察看到了、政府看到了,却都以那种“宽容”的少数民族政策,放任不管?到底是谁不把谁当人?这个世道,还可以“做一个人”么?如果连“人”都做不了,还谈何品味?
严歌苓老师在随后的聊天时,说听了老六的这席话,觉得他做为人的品味很好。
“就在全国大小城市充斥着这些不和谐声音、不和谐少数民族(其实我不知道他们还算不算少数民族)时,有朋友下了一狠招:我们应该再派一个王震去新疆。”
===個人遇到無法解決的事情在目前還算是私人場域發泄一下情緒,與一個算是公眾人物(按某個圈子之知名度大小)在公開場合發表對某件事情的看法,是不具備可比性的。
前者事件一如我現在牙齒疼的不行,無藥可醫治–然後說聲:靠!XX!@#$%類似。
另外,品味這玩意兒其實帶有【階層性】
不是一個廣泛的概念。需要就事論事就情境、立場而言。
比如我朝之有名的周儒相,或許其個人極具克己之品味;於公–則大不然呢—比彭德懷有品位耶?
政府、警察不管那些团伙,因为他们也是同样的团伙,手段不同而已,正因为有你看到的那个团伙,其他的团伙才有存在的价值,关键是老百姓没有形成团伙,这个团伙才是最大的团伙,一般它的出现会宣告一个朝代的终结。
新疆哪里惹你了 能不能行了
你知道什么???!!!!!!!!!
看你博客真他妈糟践
楼上的可以选择不看
看不看是您的自由
写什么是我的自由
动动脑子再下笔!! | 11 Nov 2008 7: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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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所寫的是針對她經歷的這件事而言。錢包被偷後再被敲詐,確是會令人憤怒的。如@13所講,楼主只是在私人場域發泄一下情緒。
你選的筆名挺合適的。
钱包里放张名片?有道理呀,看lulu的文章有收获,只是希望用不到更好…………….
现在小偷的猖獗已经到了一个超出正常人理解的范围,记得有一次在广播学院等朋友(定福庄,现在叫中国传媒大学),背着一个双肩包站在路边,突然感觉背包有轻微的牵扯,回头一看,原来是一个小个子的维族小伙。再看自己的背包,已经被拉开了。我当时就血往上顶,揪着小伙子的领子吼到:“你TM想干什么?”。
小伙子极其冷静,说”我没干什么”。好像他是一个无辜良民一样。短暂的考虑之后,我还是把手放开了,一则对打架不在行,我鼻梁上顶着一副眼睛,高度近视,近身肉搏虽然解气,但是属无把握之仗,二则不知道他附近有没同伙,三则朋友是个女孩子,打起来之后她一定会受到惊吓,受到伤害也说不定。
等我放开手,小偷扬长而去,在我看起来,有得意洋洋之态。事后这个事情我问自己,当时这样做是不是对的,有没有更好的办法,结论是如果我再遇到同样的事情,我还会这么做。
只是那得意洋洋的背影,总是让我觉得是我纵容了他的恶行…..
you should use chrome style -_- , orz~~~
aw老师的意思我不明白……
@Alan
幸好你没动手,小偷一般都不是一个人行动的,同伙一般不远,警察拿他们也没辙。惯偷一般嘴也比较死,现在的警察比以前文明了很多,需要依法辦事,除非人赃俱获不然是不能判的。
我一个朋友,特种兵退伍军人,就遇到个类似的情况,直接把小偷抓警察局去了。他告诉我,有把握就出手。
我还一个朋友,柔道队的,他的一个队友,是在国家比赛上取得过名次的,遇到了一个类似的情况,出手了,结果被人捅死了。他告诉我,这种事情,能不出手就不出手,小偷无数多,自己的命却只有一条。
小偷们是不是都非常的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就横行无忌?
@alan
改变你的道德观,永远不要为了钱包出手。保护你自己和爱的人,有余力就保护其他人,但别为了钱包,或者捍卫社会正气。即使在一个更好的社会,这样的事情也要交给专业人员去办。
有90%取胜的把握也不出手,甚至遇到抢劫也要稳定对方情绪,把钱主动交给对方。这才是最大的勇气。
小偷们不明白应该珍惜生活,所以横行无忌。而我们应该明白。